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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限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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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14 11:17: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学生在校集中学习时间限总量
  教育局要求全市各中小学校严格执行在校集中学习时间总量的规定。小学、初中和高中走读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分别不得超过6小时、7小时和8小时。小学一至六年级每周30课时,初中每周34课时,高中每周35课时。小学每节课时长为40分钟,初中、高中为45分钟(九年制学校可结合实际灵活调整每节课的时长)。每两节课间间歇10分钟作为课间活动,其中大课间活动为25-30分钟。
  大课间活动必须要每天一次,一般安排在上午第二节课后进行。在没有体育课的那天,学校必须要在下午的课后组织学生进行1小时集体的体育锻炼,保障学生每天在校能集体锻炼1小时。
  严格遵照作息时间去安排教学活动
  小学走读生到校时间每天早晨到校时间不得早于7:50,初、高中走读生的到校时间每天早晨不得早于7:30,冬季上课时间可适当的推迟。
  中小学走读生每天下午的到校时间,每年10月至第二年4月不得早于14:00,每年5-6月和9月不得早于14:30 。
  小学走读生下午放学时间不得迟于17:30 。初、高中走读生下午放学时间每年10月至第二年4月不得迟于l7:30 ,每年5-6月和9月不得迟于18:00。
  寄宿制学校的学生晚自习结束的时间为初中不的晚于21点,高中不的晚于22点。中午在学校就餐的走读生的作息时间要根据方便学生的原则去适当调整。住校生的早读课和晚自习教师应加强个别辅导,但不得去利用这段时间集体上课。
  各中小学要取消走读生上早读课。任何学校、教师均不得要求或变相的要求学生提早到校或延迟离校。少数学生因一些特殊的情况,确需提前到校或延迟离校的,学校要统一安排人员去做好值班工作,加强管理和服务,确保学生在校安全。
  学校调整作息时间要对外公布
  全市各中小学应在执行省、市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和季节变化等因素对作息时间作出合理安排。
 学校可以综合的考虑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学生的家庭居住地分布、道路交通的压力等情况,对作息时间要进行适当的调整。作息时间应在安排或调整方案确定后,要及时告知家长和有关的方面,并通过校园网、校务公开栏等渠道给予公布。各中小学的作息时间安排情况应教育主管部门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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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18 10:52:06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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