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查看: 1927|回复: 0

农民工遭受工伤赔偿款难要,巢湖法院畅通快执通道讨回公道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9-3-20 08:59: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感谢人民法院,感谢人民法官啊!”3月15日上午,在巢湖法院门口,受伤民工汤某某将一面锦旗递到执行法官手中,激动地说。锦旗上“公正执法 公道人心”八个大字跃然眼前,表达了当事人对人民法官的感激之情。

1.jpg

2015年10月14日,汤某某在浙江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公司)承建的巢湖某工程从事架子工施工时不慎受伤。后经有关部门认定汤某某为工伤,并鉴定为劳动功能障碍程度为十级。

经仲裁、诉讼程序,建设公司需支付汤某某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护理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共计49125元;同时该建设公司有义务在规定期限内向工伤保险基金管理部门为汤某某申请办理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鉴定费等手续,建设公司在收到赔付款项后在限期内支付给汤某某。

汤某某在建设公司工作期间,该公司为其办理并缴纳了工伤保险,并且在工伤发生后为其预支医药费8000元。

由于建设公司在法院判决生效后一直未能在法定期限内履行义务,汤某某向巢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鉴于该案件为涉民生类执行案件,关系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巢湖法院迅速启动快立、快执程序,立即给被执行人下达了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尽快履行义务。但建设公司一直不配合执行工作,拒不履行还款义务。为了尽快将农民工工伤赔偿款执行到位,执行法官一方面加大沟通协调力度,经依法申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为汤某某办理了伤残补助、医疗补助等款项合计5万余元。另一方面,约谈建设公司相关负责人,从情、理、法的角度明理释法,详细说明逃避、抗拒法院执行的后果。最终促使建设公司兑付了案件赔偿款,案件圆满了结。

来源:巢湖市人民法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小黑屋|巢湖论坛 ( 皖ICP备05005653号-1|皖公网安备 34018102340183号 )

GMT+8, 2024-4-20 15:26 , Processed in 0.140983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