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从2018年起,安徽省计划连续3年建设“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5月21日,安徽省人社厅发布了2018年认定的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备案情况。此次认定的首批省级示范园,全省共有42家,巢湖市柘皋镇农民工创业园上榜。 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是针对中高等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和科技人员等返乡下乡人员、返乡创业企业家,提供低成本经营场所和专业化创业服务的园区。 成为省级示范园,需要达到相应的“门槛”。例如,要具备独立的运营资格,具有1年以上创业孵化基地运营管理经验。拥有稳定的经营场地,按照园区类型的不同,建筑面积一般应超过4000平方米或10000平方米。租用场地建设的园区,租赁期限不得少于10年。用于服务对象使用的场地不少于全部场地(含公共服务设施)的80%,并有相对明确的功能分区。 入驻省级示范园,企业也要达到相应标准。其中,入园企业原则上为返乡农民工创办3年以内的企业,孵化培育期不超过3年。返乡农民工创办的带动就业能力较强、发展后劲较足、具备一定规模的中小微企业,可适当延长扶持期限。 对于认定的省级示范园,安徽省将给予针对性的扶持政策。在资金补助方面,被认定为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120万元补助。同时,园区可按规定承接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委托开展的创业能力测评、创业名师大讲堂、创业论坛、创业沙龙、项目路演、融资对接、创业大赛等公共创业服务活动。 此外,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成功创建为国家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的,就业补助资金按照20万元标准给予奖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可组织园区主要管理人员开展能力提升培训,提高创业服务能力和质量。(合肥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