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援企稳岗!巢湖这些政策你一定要知道!含失业保险、就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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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26 17:37: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当前,正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各类企业都面临着疫情防控和复工生产经营双重任务,为推动我市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帮助企业共克时艰,稳定就业,支持企业健康发展,巢湖市人社局发布疫情期间就业服务和各类援企稳岗补贴申请服务指南,便于各企业及时享受相关政策服务。

一、企业用工服务
疫情防控期间,线下招聘全面取消,有用工需求的企业,可以联系市人社局提出需求。就业中心可以提供以下服务:
1.通过求职数据库中的信息直接给予企业推荐;
2.引导企业注册安徽公共招聘网,发布用工信息;
3.对接高校就业部门,在院校就业网站发布岗位信息;
4.通过巢湖人社官微等新媒体渠道发布;
5.通过乡镇街道劳动保障平台发布;
经办人:李清云,联系电话:0551-82623457。

二、失业保险费返还

1.返还对象
不裁员或少裁员参保企业,申请时非因严重违法失信受联合惩戒。

2.返还标准
返还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受环保行政处罚的企业按比例扣减失业保险费返还资金。

3.申请流程
市人社部门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工作群等途径多方面主动督促提醒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补贴,并给予全程指导。
网上自愿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ahygjy.cn/)进入“失业保险费返还”模块,按信息系统要求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资金使用计划等申报信息,申请时不需提交任何纸质材料。
信息系统校验:信息系统自动提取企业上年度失业保险缴费金额、在岗职工人数和裁减职工人数等数据,人社、财政部门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对比校验企业提交的申报信息,并及时提示企业校验结果。
人工审核校验:企业对裁员率、返还金额等信息系统校验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下载填写人工审核校验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可通过邮寄、传真或现场提交等方式向参保地人社部门申请人工审核校验。
企业书面确认:为使资金顺利、准确拨付到企业,返还申请经人社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通过后,企业需在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下载填写确认书,通过邮寄、传真或现场提交等方式送达人社部门。
资金公示发放:收到企业书面确认后,人社部门将返还信息在安徽省阳光就业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返还资金直接拨付至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定点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申请失业保险费返还裁员率标准放宽至调查失业率调控目标5.5%,其中失业保险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企业,裁员率放宽至20%。简化裁员率计算办法,以定点企业上年度1月末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与2-12月新增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之和为总参保人数,按企业上年度领取失业保险人数中主动裁减职工人数计算企业裁员率。
失业保险费返还政策如省、市有最新规定,按照最新规定执行。
经办人:凌辉,联系电话:0551-82323501。
QQ群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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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益性岗位补贴
凡愿意承担社会责任、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或相关企业均可向市人社部门提出开发公益性岗位的申请,登录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http://61.190.31.165:7006/index.html),按季度在线申请并填报个人岗位补贴、单位岗位补贴和单位社保补贴。
经办人:洪群,联系电话:0551-82185831。

四、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
小微企业名录库内企业吸纳的高校毕业生登录(http://61.190.31.165:7006/index.html),在“个人办事”栏一次性就业补贴申请模块填写一次性就业补贴人员申请表,对稳定就业并参保6个月以上高校毕业生给予3000元/人一次性就业补贴。
经办人:张萍,联系电话:0551-82312406。

五、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创业成功的个人给予5000元/人一次性创业补贴,在http://61.190.31.165:7006/index.html“个人办事”栏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模块填写申请表,按季度在线申报。
经办人:张萍,联系电话:0551-82312406。

六、小微企业新增就业补贴
1.补贴对象
疫情防控期间(时间暂定2020年2月10日至2020年5月10日,如省、市有新文件规定,按新规定执行)新增就业岗位的小微企业(依据国家工商总局小微企业名录库认定)。
2.补贴标准
按照新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参保的人员,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小微企业一次性就业补贴。对其中吸纳因疫情无法返回湖北就业人员或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人员的企业,标准提高到每人2000元,每户企业最高不超过4万元。
3.申请流程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于2020年6月底前,向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提交小微企业新增就业补贴申请表和新签订合同并参保人员花名册(附件1、附件2)。市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核、公示完成后拨付奖补资金。
经办人:李清云,联系电话:0551-82623457。

七、就业见习补贴
1.补贴对象。
就业见习基地。
2.补贴标准。
可以享受3-12个月不低于1400元/月的生活费补助。
3.申请流程。
申请认定为就业见习基地后,吸纳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的失业青年参加见习(见习前未参加社保),为其购买人生意外伤害保险,可与每季度末申请就业见习生活补助费。
经办人:杨明,联系电话:0551-82623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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