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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不给工资!且看巢湖这位农民工是如何要回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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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16 09:47: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叫张明胜,今年53岁,家住巢湖市槐林镇官塘行政村。2017年8月在李亚红承包改建的散兵镇马厂小学食堂务工。每月收入还不错,老板承诺等工程结束后,工程款结算下来了就把我每天上班的工资给我,我就这样每天上班,工作干了约一年时间。2018年8月,上述改建工程结束后,老板支付给我20000元工资,还有26440元工资就没有给,当时说等工程尾款下来就给我,同时老板出具一张欠条给我。

起初,我也没在意,心里在想,缓缓也行;2019年我找老板讨要工资,他说还缓缓、以各种理由推脱;2020年、2021年我再次向老板在要工资,对方各种拖拉、后来干脆不搭理我了。我心里一下慌了,又恰逢2021年农历春节,家里过节费也没指望。我家一大家子每年还指望我工资生活,平时干点钱也不容易,我真急的没法子了。

就在我一筹莫展的时候,准备在想如何办理讨要工钱时,我看到司法所在街道两旁宣传农民工维权服务月活动。我现场咨询了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了解了我的情况,跟我说我符合“法律援助范围”的申请条件,可以对我立即开辟绿色通道带上身份证、户口本、欠条等证据材料就行了,说了这句话,我心里稍稍缓了口气。

随即在我来得槐林司法所,在工作站工作人员的帮助下我填写了法律援助的申请资料,然后帮我指派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徐慧升。后来,基层徐律师对我材料进行分析,立即与老板取得联系,对其进行施加压力并解答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后果。在徐律师和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帮助下,我很快与老板签订了调解协议书,当时我就槐林司法所内拿到了26440元工资款。

我真的非常感谢帮我解决好讨薪案件的徐律师和司法所工作人员,也感谢政府对农民工讨薪案件的重视程度。有了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这项民生工程,让我立刻拿到了血汗钱,今后我如果在遇到类似问题,我会用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翟露)

来源:巢湖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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