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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巢湖可以效仿长春!拆除出租车LED滚动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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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9 10:11: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们巢湖出租车上的LED滚动广告乱七八糟不说,且非常影响交通安全!!!希望巢湖可以效仿长春!拆除出租车LED滚动广告!!!!!

  看看长春是怎么做的吧!!!不要为了点点利益就把群众的安全抛之脑后!!!!!!!!

  从长春交警处获悉,长春市交警支队要求所有安装了滚动字幕显示广告的电子显示屏的出租车和公交车,都要在6月15日前自行将电子显示屏拆除。如果逾期不拆除的,将依法罚款100元。

  安装电子广告显示屏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

  昨日,长春市交警支队发出关于清理取缔出租车、公交车非法安装电子广告显示屏的通知。目前,长春市部分出租车及公交车利用车身顶部或后风挡玻璃安装滚动式电子广告显示屏,这种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第(三)款之规定,给其他驾驶员安全行车带来诸多隐患,经常会导致追尾等交通事故,引发了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强烈反响。

  显示屏需自行拆除

  违者驾驶员罚款100元

  为保障道路通行安全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请出租车、公交车车主和驾驶员于6月15日之前,自行拆除在车身上安装的各类电子广告显示屏。逾期不按规定拆除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对机动车驾驶人处以100元罚款。
    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王玉民指出,对于电子显示屏,现在已经有很多市民投诉,也发生了几起由于顶灯的安装,影响了驾驶视线,分散驾驶员注意力从而引发的交通事故。有些人大代表对此也提出了异议。在开车过程中,电子显示屏不断的变换字幕,一定会分散驾驶者的注意力。“想看看电话号是多少,想看看滚动的内容是什么。很多事故往往就在溜号当中发生。”王玉民说,特别是在晚间,电子显示屏的颜色也造成一些人的炫目,影响驾驶视线。道路安全法有规定,不得安装影响安全驾驶的广告、标语等。这次要将所有出租车和公交车的电子显示屏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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