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海花 发表于 2012-4-16 23:57:50

各位家长,您的小孩千万不能上巢湖安琪儿幼儿圆

位于金筷子大酒店后面的安琪儿幼儿园存在安全隐患,我家3岁宝宝在该园摔成小腿骨折,老师还推脱说她们也不是故意的,说我家宝宝本来就体质差。孩子都是好动的性格,又没有自我保护的意识,再加上他骨骼比较细、硬度比较小,肯定比我们成人更容易受伤。事故发生后园方还多次催促孩子出院,还威胁说孩子不打针不吃药就不需要住院,要是我们执意住院的话费用自理,在赔付方面也拒而不谈,其态度强硬,叫我尽管从法律手段来解决。试问各位孩子的家长,这样幼儿园您还敢让您的孩子上吗?

njg090 发表于 2012-4-17 10:28:25

他不是让你走法律途径了吗?你告他,只要他能证明你孩子的伤和他们幼儿园无关,就他赢,证明不了, 难不成法院还是他家开的,一定可以胜诉的,关键是孩子小,吃亏,要是我家孩子,我一定告他,巢湖的幼儿园多呢,告了后,不在他家上,还搞臭他家,先请帮女郎帮个忙什么的!

njg090 发表于 2012-4-17 10:29:39

不行的话可以找个律师,中国人就是怕麻烦,不会维权,还什么叫你尽快走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我看他们是不是看你好捏,咋呼你呢?

njg090 发表于 2012-4-17 11:20:08

现在很多公司或者企业在发生问题或者事件后怕承担责任,没有勇气承认错误,因为他们担心害怕一旦承认了或者进行了相应的赔偿,以后在遇到这样的事就很难处理了,我曾经在2家外企工作过,他们在遇到相同问题的时候都会给对方或者当事人模糊的回答,或者是将问题能拖就拖一拖在拖,毕竟我们没有太多的精力和时间,还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和金钱和他耗,所以明明有些时候自己有理却得不到主张,可能孩子在医院的治疗加上营养费用不过几千块钱,但是他们不敢拿,家长或许只是想得到对方的一声“对不起,是我们的责任以后我们会注意”之类的话语,还有就是对宝宝的关心。希望管理员将此贴置顶一下。谢谢,也希望看到的人可以回复您的看法。看到这些消息我就很气愤!

njg090 发表于 2012-4-17 11:21:24

最后希望你的宝宝早点康复,你也别太难过了!主意还是要自己拿!

凌海花 发表于 2012-4-17 13:09:59

回 njg090 的帖子

njg090:他不是让你走法律途径了吗?你告他,只要他能证明你孩子的伤和他们幼儿园无关,就他赢,证明不了, 难不成法院还是他家开的,一定可以胜诉的,关键是孩子小,吃亏,要是我家孩子,我一定告他,巢湖的幼儿园多呢,告了后,不在他家上,还搞臭他家,先请帮女郎帮个忙什么的! (2012-04-17 10:28) images/back.gif

下午就去咨询律师,看看律师怎么说。谢谢关心。

kongkonger 发表于 2012-4-17 16:33:04

针对楼主所说的事件,我想提出以下疑问。一、您说安琪儿幼儿园安全存在隐患,我想告诉大家的是您的宝宝当时是从不足一米高的爬爬虫玩具上不小心掉下来,并且地板都有防缓冲措施,对于出现这样的事故,我想安琪儿幼儿园肯定不是出于本意让你的宝宝发生这样不幸的事情,只能说是意外,毕竟从不足一米高的玩具上掉下来发生骨折这种情况的几率是微乎其微。二、对你所说的,老师还推脱说她们也不是故意的,说我家宝宝本来就体质差,对于这样的言辞我想任何人都不会说出口的,你这样说有没有事实根据,还是造谣生非?我想你自己应该是最清楚的。三、你说事故发生后园方还多次催促孩子出院,还威胁说孩子不打针不吃药就不需要住院,要是我们执意住院的话费用自理,在赔付方面也拒而不谈。请问你对你自己说这样的话可以负责吗?从宝宝发生事故的那一刻开始,园方在第一时间通知父母,并随父母及时就医,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全部由园方全额支付。并多次主动联系家长,可是家长经常手机关机,出院也不通知园方。在宝宝发生这样的事故后,园方怎么可能多次催促孩子出院,你这种行为已经造成名誉毁谤罪。四、对于家长提出要30000元的前期误工费、营养费、住院费,如果不先前支付就一直住院,并且对方家长说我有的是时间,反正目前没有工作,有的是时间和你们耗下去。另外还要转移到合肥、上海等大型医院。同时支付30000元的前期费用之后,再去理清后期其他赔偿费用。园方对于发生您的宝宝这样的事件是不想也不愿发生这样的事,对于已经发生这样的意外,园方也尽自己最大的努力给宝宝和家长给予补偿,孩子的童年应该有个幸福美满快乐的回忆,而不是这种被社会伦理道理变了味的一种无理的索取,孩子的未来是美好的,人生也是美好的,如果被这些事件沾了污点而造成人格的缺陷,我想是任何人都不愿意看到的,作为成人的我们,应该给他们树立一个良好的榜样和明确事理的原则,而不是像类似于彭宇案这样的事件,那么是令人痛心疾首的。对于家长提出的一系列赔偿事件,我们有诚心也有信心去解决,并给予家长满意的答复。但是我们同时也希望,这个事件的结果对于发生事件的任何一方都是公平而又合理的,我想每个人都有权利去利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和维护自己的公平权益,毕竟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不是一味的造谣生事,我们希望家长可以静下心来,站在一个客观的角度上去看待这件事情,也希望可以得到圆满解决,毕竟这件事情的核心是宝宝的健康而不是追逐不正当金钱的一种手段。

止于至善 发表于 2012-4-17 17:15:28

我不是帮幼儿园说话,楼主可以用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利,遇到这种情况,幼儿园正常会败诉,也肯定会承担相应的责任的,一定会做出相应的赔偿。楼主在论坛发帖侮辱幼儿园的声誉,劝坛友不要上此幼儿园,我个人认为此举不太道德。双方还是早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时间一长,会拖累双方的。

kongkonger 发表于 2012-4-17 21:23:05

针对此次事件,我经过了解,再做以下补充:一、您的宝宝是宝宝的外婆推荐其父母来安琪儿幼儿园就学,我想首先是因为宝宝的外婆对我园之前的教学持肯定的态度,不然也不会让住在北门的宝宝来我园就学。二、您说我们多次催促孩子出院,我想这是完全没有根据的,出院并不是我们幼儿园就可以自主决定的,至于能否出院完全由医院做主,而且我们坚持每天去医院看望宝宝,全额支付宝宝的医疗费用,后你们出院也并没有通知我园。之后我们立马电话和父母进行了主动联系。三、您说我们态度强硬,叫我尽管从法律手段来解决。我想说明的是,您对我们说你们咨询了律师,你们的赔偿要求是完全合理又具合法性。我们对此当时的答复是如果按照法律我们需要赔偿多少,我们肯定会全额支付。所以您说我们态度强硬,我也不知道配合对方也叫态度强硬!我想说的是对事实的扭曲,对道德的沦丧,并不是这个社会的主流,作为为人父母者,应是教之。为人师长者,应是育人。孩子应该在一个正常的伦理道德下成长才能成为一个社会栋梁,切不可应贪图蝇头小利,失之人之初、性本善的初衷。对于此次事件的态度,我园依然是一个原则,以孩子的健康为首要目的,以孩子的未来作为第一考虑,我们以积极、担当的态度来处理这个事情,也以对孩子负责任的心态来面对这个问题。家长希望采取什么样的手段来处理这个问题,我们也积极配合,但是我们希望是在一个公平合理的基础之上。我们本着善良之心,对待我园的每一个孩子,因为我们也是为人父母者,我们也要教养我们自己的孩子应该怎么做人、成人!         
                                                               安琪儿幼儿园

春晖学校 发表于 2012-4-18 08:47:14

一、希望孩子无大碍,早日康复;
二、家长、幼儿园都保持妥善解决事情的态度;
三、给孩子不要造成任何不良影响,主要是精神和道德教育方面的影响。

每年有关学生在校受伤的事件是非常普遍的,孩子好动是天性,出现危险不能单纯的责怪校方或者孩子。家长要有理解和信任的心态去面对校方,要为他人为孩子树立宽宏大量的形象。只要校方(幼儿园)能够积极承担责任,配合合理的要求,其实这件事是可以很好的解决的。千万不能因为这样一件事情影响了一个孩子的人生观,价值观甚至是道德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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