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dyy 发表于 2012-11-12 07:39:29

交给城管管-逮到罚款立马见效(提成啊)!

tangyiqun 发表于 2012-11-12 14:03:25

楼主说的很对,星期六和星期天这两天本想好好休息,在一个安静的环境下放松,可是这两天巢湖市区的鞭炮声到处都是,我们住在金码头鞭炮声不断,那有什么安宁的日子,不知道政府部门有没有监管的部门,对在辖区内有燃放鞭爆的现象加以处罚,做到责任到辖区,责任到具体的人员,这样才有力度,才能不会让巢湖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炮竹的文件不会变成空文,给我们市区老百姓一个安静和谐的居住环境!

虎娃 发表于 2012-11-13 07:52:17

宣传力度小了,很多老百姓还不知道呢?

最长的一天 发表于 2012-11-14 13:26:21

自上而下,首先政府相关部门不能放,老百姓都喜欢跟风,看某位领导喜欢抽烟,大家都抽烟。

红紫缘 发表于 2012-11-15 10:28:28

还是政府管控能力差啊。今天早上就有很多放爆竹的,我们的城管在哪里呢?

王静 发表于 2012-11-16 13:40:28

我那天也看到公告咯。模糊看了下,好像是部分地区禁止放,没说全禁吧?????

西门松 发表于 2012-11-17 20:08:23

很敬佩现在的市政府,这么多人问这个问题就是不回答(相比交警大队就没他们心理素质好,只要百姓一有问,交警基本上就有答),真没人管?不发这个文件不是更好吗,反正这么多年来老百姓都是这么过的。

捌指 发表于 2012-11-19 09:19:55

政府实施方案中规定:2012年12月1日之前是宣传阶段,从12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



                           ——巢湖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办公室

捌指 发表于 2012-11-19 09:21:59

巢湖市人民政府 关于部分区域燃放烟花爆竹事项的通告


为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合肥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现就市区烟花爆竹燃放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在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一)文物保护单位;
(二)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三)加油站、燃气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及周边100米范围内;
(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五)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养)老院、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
(六)风景名胜区、林地、公园、游园、绿地、苗圃;
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除下列区域外,市区其他区域均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凤凰山街道:光明、东风、灯塔、黎明四个社区的农村地区;
卧牛山街道:湖光、贾塘、伍贾三个社区的农村地区,龟山社区和桥头、桥东、山口三个村委会;
天河街道:巢湖闸、三合、皖光、望城四个社区,盛湾、黄窑、高峰、天灯四个村委会;
亚父街道:岗岭社区的农村地区,亚父、旗六、旗古、团结、前进、义城六个村委会;
半汤街道:温泉、岠嶂、西山三个社区的农村地区,汤卞山、战前、汤山、鼓山、力寺、半汤六个村委会。
三、限制燃放区域内允许燃放烟花爆竹时间
农历除夕至正月初八以及正月十五,全年共计10天。
四、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品种
只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中规定的C、D级烟花爆竹产品。
五、相关法律责任
(一)《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或者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燃放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违反焰火燃放安全规程、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二)《合肥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第二十条规定,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妨害公共安全的,依法予以处罚。
(三)《合肥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宾馆、酒店等单位,对责任范围内违反本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不劝阻、不举报的,公安机关可以对其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六、附则
本公告有效期为2012年1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一日



                                                                                                                                                                   ——巢湖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公室

西门松 发表于 2012-11-19 22:44:11

回 捌指 的帖子

捌指:政府实施方案中规定:2012年12月1日之前是宣传阶段,从12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


....... (2012-11-19 09:19) images/back.gif

六、附则
本公告有效期为2012年1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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