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规划局,你是替谁规划了利益?
我是一名普普通通的企业职工,住着单位的简陋的房屋,一直没在市区买房,2009年,节衣缩食买了城西水果批发市场的一间门面房,商业贷款14万,每月需付高额利息1640元,相当我一个月的工资,门面房交付已经大半年了,一直闲置。究其原因,是该批发市场自从某物业接手管理后,在市场内私自搭建许多简易房,用于谋取利益,但是这些自建房完全没有征得我们业主同意,更不在原先图纸规划之内,正因为有了大批建造的这些简易房出租,使得我们的房屋闲置,但是这是不合理的!是对广大业主严重的侵权!我们去质问物业的时候,他们蔑视的态度,令人愤慨,他们昂着高傲的头颅,不屑地说:这是规划局审批过的,你们能怎样?是啊,我们不过是小小的P民,我们省吃俭用,现在还要担负沉重的利息,谁管我们死活?但是,政府,你们是为大部分老百姓办事,不是因为走关系,为少数人服务的吧?城西批发市场内的物业自建房严重侵害了我们业主权益,如果不解决,我们会联名上告,相信能找到说理的地方! 能否将租金降下来?只要将租金降下来,我们这些小贩还是可以考虑的 先把你骗进去,然后关门…… 唉,我曾经不止一次的说过,在巢湖做门面投资是一种错误,但还是很多人不听。有这个钱,买一套住房,早已升值30%-50%了。 1楼,您觉得租金多少合理?我们可以商榷,现在为了打开市场,使市场人气渐旺,赔点利息也是可以的,如果您有意向长期合作,价格都是好商议的。为了维护我们的利益,肯定要成立业主委员会,我们不会坐视物业无休止的侵害我们的利益而不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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