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刀
发表于 2013-6-17 15:07:00
坚决支持交警部门对包括使用氙气大灯在内的违章处罚行动,晚上违规使用灯光,是诱发事故的重要因素,这些违章的人,不讲公德,极端自私!
一路平安
发表于 2013-6-17 16:17:02
是应该严惩。1分太少,不足以警戒。建议3分。
叶茂子
发表于 2013-7-8 00:03:48
本人没有氙气大灯,也讨厌私装大灯,两天前晚上8点半左右,在四康医院下坡的地方,正在修理,所有靠医院的半幅路通行,就在下坡的地方,前方一个氙气大灯照的特别刺眼,闪灯提示,没有反应讨厌,判断距离,注意后面及前面的车辆,猛教训了这个小子……
顺着灯光开过去,左边留一小点宽度(他应该能靠边过去的),两车会车当然会撞上的,就在车距三五米的时候,对方车子右转了一点,然后刹车,也把他逼停了!因为我有准备,在两车会车前一刹那,突然右转,照直开自己的,考了五六十米,停了,回头看看那个傻鸟还没有开走,
这个惩罚是不是有点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