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123 发表于 2013-11-24 21:04:13

没开具什么单据吗?那就属于违规执法

沁园春 发表于 2013-11-25 09:18:52

判断交警执法是否合理的两个重要依据:第一,你的车是否上牌?第二,你是否持有驾驶证。

唯爱红爱 发表于 2013-11-25 16:18:18

道交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105号令
第四章 行政强制措施适用
  第二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在执法过程中,依法可以采取下列行政强制措施:
  (一)扣留车辆;
  (二)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三)拖移机动车;
  (四)检验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量;
  (五)收缴物品;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第二十三条 采取本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二)、(四)、(五)项行政强制措施,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口头告知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拟作出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
  (二)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三)制作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十五日内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
  (四)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应当由当事人签名、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印章;当事人拒绝签名的,交通警察应当在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上注明;
  (五)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拒收的,由交通警察在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上注明,即为送达。
  现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实施,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报所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四条 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车辆牌号、车辆类型、违法事实、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种类和依据、接受处理的具体地点和期限、决定机关名称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内容。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车辆:
  (一)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
  (二)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
  (三)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四)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
  (五)机动车有被盗抢嫌疑的;
  (六)机动车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
  (七)未申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
  (八)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
 第二十八条 对扣留的车辆,当事人接受处理或者提供、补办的相关证明或者手续经核实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及时退还。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实的时间不得超过十日;需要延长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至十五日。核实时间自车辆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提供被扣留车辆合法来历证明,补办相应手续,或者接受处理之日起计算。

你有向法制科提起行政复议和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百合有缘 发表于 2013-11-26 14:35:27

这车本身就是奇葩。
是机动车?限速,,又是塑料壳,跑在机动车道上和机动车一碰基本没型了,安全系数为零。
是电动车?你开在机动车道上,能急死后面一排汽车。开在非机动车道上估计又不愿意。

所以说还是要买正规电动汽车,为自己安全着想,考好驾照,最低买电动QQ,4万多,或者买和悦电动,6万5包牌。20万公里包电池不衰减。

2万买这货……

我是你爸爸 发表于 2013-11-26 20:45:50

这件事情那天我正好路过,事情也不像是楼主说的那样,当时交警要求出示合格证,发票有效证件,楼主不能提供,交警说车辆暂扣,等楼主将有效证件带来,不罚款立马放车,其实这也是为了驾驶员好,那个车子速度快,而且安全系数低

pdd 发表于 2013-11-27 02:28:48

说话要负责啊,准备睡觉无意中看到这个帖子,不得不啰嗦两句,你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也要支持交警工作啊,貌似交警扣你的车一不能卖二不能吃吧,不给你上路是有道理的,看看现在的电瓶车,二轮,三轮的出了多少交通事故,那些骑电瓶车的恨不得在马路上横着骑,管他什么红绿灯,管他什么行人,管他什么交警,都不能拿我怎么样!现在搞得好,二轮三轮开着不过瘾现在弄了个四轮来了,不要驾照,不要保险,不要加油,不要号牌,横冲直撞!在马路上速度慢,碍手碍脚!在人行道上占了大半个人行道!碰了人没号牌找都找不到,也没保险的!出了事故跑了鬼影都看不到!交警就应该扣你车!
忘了告诉大家!我前几天就深受其害,至于什么事我就不讲了!倒霉!睡觉.m.

交警滨湖中队 发表于 2013-11-27 10:10:33

网友:
      您好!来帖已知悉,现回复如下。
      一、根据自2007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安徽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省政府200号令)第十条之规定,对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不符合非机动车产品国家标准,未列入国家机动车产品公告的有动力驱动装置的车辆不予登记,••••••本规定施行后购买的,不予办理临时通行标志,不得上道路行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非机动车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的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非机动车销售市场的监管。
      二、经调查走访得知,该车为欣宸电动车经销商所销售。根据《安徽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电动自行车应当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上路行驶。同时,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切实维护车辆所有人的合法权益,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根据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国保监会安徽监管局《关于贯彻实施〈安徽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非机动车管理的通知》(皖公通115号)的精神,该厂销售的电动四轮车不符合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提供的符合登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名录,因此不能办理上牌业务。
      三、该车存在着极大的交通事故安全隐患。因为,1、此类车辆合格证、车辆技术参数在公安网查询不到,不达国标,不能入户,也无法购置保险;2、驾驶此类车辆驾驶人,都未经过专业培训,没有一定的驾驶技能,在路面行驶时易发生交通事故;3、此类车辆外表类似机动车,车辆结构却是非机动车的构件组成,安全系数极低。
      四、该车已于25日,在经销商书面保证不再上路行驶后予以放行。
      谢谢!
                                                      巢湖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3年11月27日

gj520 发表于 2013-11-27 18:37:15

楼主车的性质,可以和电动汽车靠边。如果楼主的车不用上牌,那电动汽车也不用上牌了?都是四个轮子的,都是铁包肉的。现在就是这类电动车太多,2轮的,3轮的,现在又4轮的,据统计小碰小擦的50%以上都和电动车有关。上次我的车被电动车撞了,还得赔钱,无奈啊!

完美游戏 发表于 2013-12-2 09:50:54

同意四楼的观点

生活讲质量 发表于 2013-12-12 21:10:01

我是你爸爸,你现场在吗?我什么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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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巢湖交警队权力到底有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