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明办、团市委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出倡议:做文明巢湖的实践者宣传者维护者
日前,市文明办、团市委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向全体市民发出倡议,每个市民都要以实际行动实践文明言行,告别不文明行为,提高文明素质,共建共享城市文明。市委、市政府提出了争创省级文明城市的目标,这是一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我市今后长远发展的民心工程,对于改善市民生活生产环境,体现城市形象和发展水平,增强巢湖影响力和竞争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创建文明城市,人人都是形象,个个都是使者。需要全民参与,同心同力。
每个市民都要积极参与,做文明巢湖的实践者。在巢湖工作、学习、生活的每个人,都要成为创建文明城市的参与者和实践者。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认真落实20字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坚持做到“三管好”,严格遵守市民文明行为规范。要在创建文明城市的实践中,主动参与,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言一行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满腔热情地投入到创建活动的热潮中来。
每个市民都要营造氛围,做文明巢湖的宣传者。要争做创建文明城市的宣传员,大力宣传文明创建的重大意义和目标任务,使创建目标、任务和要求人人皆知,家喻户晓,让文明新风吹遍社会的每个角落。争做文明使者,积极参加本部门、本单位和社区组织的各种文明创建活动及社会公益活动,努力为文明创建添砖加瓦。主动倡导文明风尚,宣传文明新风,展示文明形象,营造人人讲文明、人人争当文明人的良好社会氛围。
每个市民都要增强责任,做文明巢湖的维护者。巢湖是我们共同的家园,我们有责任、有义务通过自己的文明行为,为城市增光添彩,维护城市的良好形象。每位市民都要严格要求自己,告别各种不文明行为,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坚决同不文明言行作斗争。积极支持文明劝导员的工作,协助对不文明现象进行监督,主动劝导不文明的人和事,共同塑造文明、和谐的巢湖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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