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xj19700703 发表于 2014-4-2 08:40:17

我们的出发点是希望家乡发展得更好,希望村干部我家乡做点实事,比如小苏的桥,80年代修的,到如今已经30多年了,早成了危桥,村里能不能向市交通局报告,修一修。刘同的路2010年没修成,现在还有没有机会修?不能办不成就不办,我们不是想破坏干群关系,干部不是我们的敌人。

hgg1234 发表于 2014-4-2 10:24:22

现世:当年抛田不交税;
可耻:现在见利就忘义。
还算是我村人吗?撵出去,败坏村风。

hgg1234 发表于 2014-4-2 10:32:05

绑架全村百姓为个人谋私利,这是不道德的行为,全村人不要上当·····

lxj19700703 发表于 2014-4-2 11:23:21

退耕还林是国家政策,你这个“义”又给了谁?你又是在为谁谋利益?

吹拉弹唱 发表于 2014-4-2 14:07:56

当官要为民谋利,不然要你干什么。

zj路见不平 发表于 2014-4-2 14:58:00

回 青青的小草 的帖子

青青的小草:现在有些人爱利用网络,故意把事情夸大或歪曲事实,以达到某些个人的目的。其实事实情况也并非像这位网友所说的,我也是栏杆的一名普通群众,从招商引资引进企业、环境卫生整治、农田水利建设、集镇基础设施建设、道路建设,到各项惠农补贴和民生工程和落实,一年来栏杆的经济和社 .. (2014-04-01 13:18) images/back.gif

明显的一副官腔,还自许自己是一名普通群众,别玷污了人民群众,村民只是反映村级存在的问题,又没故意捏造,也没否认当地政府取得的政绩,我看你是自身有问题,怕是殃及自己,要不然你在此狡辩什么,记住,某些事情越描越黑,清者自清!

hgg1234 发表于 2014-4-2 15:21:30

关于北陈村刘同村民反映退耕还林一事的情况说明
第二轮土地承包后,当时税费任务较重,在2001年前后,该村出现很多抛荒田,且很多税费任务在农户头上拖欠不交。2002年,国家出台退耕还林政策,为有效解决上述问题,该村委会在入户调查,征得村民同意的情况下,与村民签订土地流转合同,用于退耕还林,将涉及承包耕地田亩从税费清册中除去,不用缴纳税费任务,流转的田亩交给村集体。
在流转合同签订后,村委会举债请人打宕、买树苗、请人栽植、请人管护。
2004年该片退耕还林验收通过,按当时政策要求,谁栽树谁受益,村集体享受该片退耕还林政策补助。
2007年后,根据该村部分村民提出的要求,村委会与涉及田亩农户协商达成协议:农户享受60%退补资金;村集体享受40%退补资金入村帐,用于前期退耕还林栽植和管护的各项费用及村级其他公益性开支。
村委会与村民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是村民自愿将该土地用于退耕还林的,现属于林业用地,按相关政策精神,村级无权予以变更。

lxj19700703 发表于 2014-4-2 15:47:33

看来你真的是干部了,情况很熟悉,0几年的事都一清二楚,还说自己是群众,你到底想隐瞒什么?中央三令五声不许截流,那个40%拿来干了什么?有没有公开帐目?

lxj19700703 发表于 2014-4-2 15:55:17

村委会与民争利,可耻!当官不为民办事,现世!

顺便路过 发表于 2014-4-5 08:52:24

栏杆集镇党委镇府近来还在群众路线活动中得了先进,呵呵,令人耻辱。当官不为民着想,还在老百姓面前耀武扬威,恐吓老百姓,不只是你一个村,好多村村民都有苦难,据说政府食堂达星级,肉食者们天天大吃大喝呢。政府人员及家属每月只要交60圆,就可以不要在家烧了,真是腐败到家了。还是请市委领导们去管一管吧,别让老百姓对共产党寒了心,“人倒了,可以抚,心倒了,就抚不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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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关于巢湖栏杆集镇北陈行政村刘同自然村退耕还林的糊涂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