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常理和道义上讲,即使老人有错,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比如联系其家人予以解决,身强力壮者可以让着点。派出所应当成为化解矛盾的’裁判者‘,罚款方式的运用是适得其反,于其说是依法行事,还不如说是违背法律精神。
现在像我们这些执法部门内不懂法和不懂法律程序的工作人员是一抓一大把。以前有的是顶替进去的,有的是用其它方式进去的,拿了钢饭碗了谁也不能拿他怎样的,我行我素,独断专行惯了的。你还不能和他理论,他不高兴了还想着法子整你呢。
回 sincere 的帖子
sincere:这是个自相矛盾的决定书。先打人者和被侵害人这是派出所认定了的。这起’事件‘也就普通的纠纷,并非典型的治安案件,应以教育为主,并可适用调解,让承担主要责任的一方即打人者承担一定的过错责任即可。从常理和道义上讲,即使老人有错,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比如联系其家人予以 .. (2014-06-09 23:14) images/back.gif
说的不错!这就是当今社会的丑陋一面!有的人渣把鸡毛当作令箭用!人魔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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