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菅人命,恶魔医院——巢湖市第一人民医院(四康)
草菅人命,恶魔医院——巢湖市第一人民医院(四康)2014年9月29日,安徽省第四康复医院 (原巢湖市第一人民医院),孕妇夏小芳在该医院做产前例行检查,一切正常。因为10月2号是预产期,医生要求孕妇住院,9月30日上午10点多办理住院,当时检查一切正常。
2014年10月1日凌晨2:30分左右,孕妇夏小芳羊水流出并出血,家属喊医生来,医生当时要求做CT检查(后得知常规孕妇是不能做CT的),而且住院部在6楼,CT室在1楼马路对面,距离较远,在孕妇从6楼艰难赶到1楼马路对面的CT室期间,孕妇一直在流血,到达CT室之后,CT室的工作人员说孕妇不能做CT,此时孕妇夏小芳已经血流不止,几经周折后又再次回到6楼病房,当班医生要求家属办理手术手续。然后再去四楼手术室,从流血不止到做手术花费了一个多小时,后来经抢救无效,母子双双死亡,惨不忍睹!
一个堂堂国家三级甲等医院,怎么会有这么多尸位素餐的医盲在就位?医院本是救死扶伤为本,却凶残地草菅了这对母子的生命,事后医院扬言只负责补偿安葬费,你堂堂一三甲医院良心何在?天理何在?
试问:
1、作为一名产科医生,连孕妇不能做CT这基本的常规都不懂吗?你一个正规医院的一声都是江湖郎中吗?
2、在办理手续的过程中,为什么不安排医护人员给孕妇接生?你们全妇产科医护人员都死光了吗?最终无情地导致大人孩子双双死亡。
3、此次事故,而纯粹是你们医院人为造成的,人命关天,你们竟然以补偿安葬费草草了事?你们医德何在?你们就是一帮心狠手辣的侩子手,你们比起当年的日本鬼子有过之而无不及。
人在做,天在看, 在此次祸害事件中,请你们医院和医生扪心自问,到底对这对母子做了一些什么?你们的责任心哪去了?你们的良心何在?你们都是有娘养没娘教的吗?
救死扶伤是医生的天职,而你们的眼中只有红包只有钱。身穿白衣,宛如穿着披麻戴孝的丧服幽灵一般鬼混于医院楼上楼下,你们到底是白衣天使还是白衣天屎?在光天华日之下活生生草菅两条人命,这样的医院何以让病人安心?何以让逝者安息?还三甲医院,你们连路边摊的江湖郎中都不如。
请求各部门领导给予处理此事!给逝去的还未见过阳光的孩子和母亲一个说法!
请求各部门领导给予处理此事!给逝去的还未见过阳光的孩子和母亲一个说法! 这是故意杀人,一个职业医生因该知道产妇大出血的严重后果的。 建议楼主发到各大网站,让有良心的网友一起来谴责这个无医德无良心的医院,惩治这个见钱眼开的妇产科医生,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看那可爱的小宝宝,满满的都是眼泪 医院应出面给个交代啊! 四康现在是死不承认,承认医疗事故对它医院影响太大,它现在是能拖就拖,像这样的医院,应该把花圈摆到领导家里去,看他们处不处理。
回 金刀令公 的帖子
金刀令公:四康现在是死不承认,承认医疗事故对它医院影响太大,它现在是能拖就拖,像这样的医院,应该把花圈摆到领导家里去,看他们处不处理。 (2014-10-09 10:24) images/back.gif四康现在很多医生简直没有什么医德,一点不负责任,反正死的又不是他的家人。可见现在的腐败多么厉害。医院的领导对这起事故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是啊 关于患者夏小芳情况说明
患者夏小芳,女,37岁,因“停经39+4W,待产”于2014年9月30日11时入住安医大附属巢湖医院产科。
10月1日凌晨2:30患者突然出现昏迷、呼之不应等病情变化,医院即组织抢救并行剖腹取胎术,最终因产妇出血速度迅猛,失血性休克,心肺功能衰竭而至死亡;胎儿因母体失血性休克,缺血缺氧时间过长而至死亡。
医院专家委员会讨论认为:
1、该孕妇37岁(二胎),系高危孕产妇,风险高;
2、结合该孕妇病史、体征、检查结果综合分析,我们认为肺栓塞的可能性较大,也不能排除颅内病变及其他原因而至死亡。
3、所有诊疗措施及过程均符合诊疗规范。
鉴于以上所述,我院建议患者家属申请司法鉴定或医学会鉴定以明确责任界定,如患者家属要求协商解决,我院将予以积极配合。目前,市政府卫生、公安等部门已介入调查。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
2014年10月9日 强烈支持,强烈抗议!自古以来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望有关单位和部门彻查此事,给老百姓一个明明白白的交代!让逝者安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