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iu 发表于 2014-11-23 10:57:25

写给巢湖坝镇派出所朱所长的感谢信

11月14日下午一点半左右,坝镇派出所接到报案,报警者说,本镇元科自然村公路旁有一人骑摩托车倒在血泊中,好像是头部受伤。该所所长朱学林急忙驾车赶赴现场,由于其他干警公务外出,他顺带联合村两名村干部一同前往。到现场后朱所长立即拨打120救护,并立即动员在场人员帮忙,他不顾伤者满头血污,将伤者头部揽入怀中,小心翼翼的抬上警车,连忙驾车驶向巢湖方向,一路警笛长鸣,快速前行,半小时不到在高林与散兵之间,将伤者送上了救护车。后来据巢湖第一人民医院的医生说,伤者伤情特别严重,但由于送治及时,目前已脱离危险。
朱所长这种将果断负责、救死扶伤,将伤者视同亲人的美德值得大家学习。据了解,朱所长在坝镇工作期间,为坝镇人民办事热情负责,深得人民的信任。
他是一位真正的人民好警察。
作为伤者家人,我对朱所长及所有伸出援手的同志们表示深深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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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gzf110 发表于 2014-11-23 21:56:03

感谢坝镇派出所的同志来我这里要我们写了封感谢信,发到媒体上

呱呱杂谈 发表于 2014-11-23 23:50:20

要你们写感谢信?发到媒体上??

chthzy 发表于 2014-11-24 09:05:19

什么情况?前后有点矛盾,朱所长想出名??

我爱空调 发表于 2014-11-25 15:02:27

既然抢救了你的亲属,就不能说其他的了,这是人之常情,做人要厚道,不能过河拆桥啊。像2楼的同志,以后假如遇到了困难,恐怕没人愿意帮忙的。

y9313 发表于 2014-11-25 16:49:10

不知道2楼的啥意思。。
不过这位所长的确是好样的,一般遇上这种事都会躲远点,毕竟前面有南京老太的教训。。。。

呱呱杂谈 发表于 2014-11-26 01:41:49

你们看错了吧?我是2楼!我是看1楼说的评论的哦。1楼说是意思应该是派出所要他写的

呱呱杂谈 发表于 2014-11-26 01:44:08

要是1楼所说那派出所就....你们懂的

2606158aaa 发表于 2014-11-30 21:39:21

好笑!! 如今都想出名

曹炜 发表于 2014-12-2 13:20:11

回 cgzf110 的帖子

cgzf110: 感谢坝镇派出所的同志来我这里要我们写了封感谢信,发到媒体上 (2014-11-23 21:56) images/back.gif

一楼的明显在误导大家,这种人真可耻,1楼注册名字不一样,却用楼主的口气说话误导大家以为是要求发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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