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开肥东施光锋、章云华的画皮
施光锋与我老公黄业涛既是同乡,又是石塘中学高中同学,并且同在撮镇二中同时复读,我们夫妻把施光锋当成是知根知底的朋友。1992年夏天起,已成家有孩子的施光锋到合肥学驾驶,在当年合肥24中工作的黄业涛处借住近一年时间,期间并未付租住及吃喝水电等生活费,我老公黄业涛把他当成至亲好友,也未向他索要任何费用。获得驾照后,施光锋以开出租车为生,未给我们任何联系方式。1995年元月我与黄业涛成婚,施光锋也联系不上。1995年5月22日,长时间未不联系的施光锋又到合肥24中找黄业涛,说找几位老同学聚聚,反而责怪我们结婚不通知他,之后一直到1996年6月,经常到我家蹭饭吃(当时他租住在花冲城中村)。后来因我家购房加之做服装生意欠了大量外债,生活陷入困顿之中,施光锋并未伸也援手,而是无声无息离开。
直到2010年3月份我家经济好转后,施光锋又找到在29中工作的黄业涛。之后蛊惑黄业涛用老师身份,在石塘信用社为施光锋担保,前后三次总计达28万元用于基建工程(当时黄业涛为第二担保人,第一担保人为在肥东县法院工作的章云华),至今28万元本金及利息一分未还。
2010年10月10日施光锋到29中向黄业涛借3000元,因未发工资,是从家里和我索要。2011年元月3日我儿子“撞10岁”,施光锋送1000元做贺礼。2011年元月7日向我借50000元,碍于情面东拼西凑出50000元给施光锋,因有其他人借给的部分,约定月息2分,当时施还说他每月付给别人的利息也是要给,不如给我们报恩,拉我们夫妻一把。3个月后付利息3000元。11年3月31日又开口借40000元,还是碍于情面,从别人手中借到40000元给施光锋。这笔钱全是从他人手中借来,并有约定利息,施光锋全知情。之后施光锋按约定分批支付利息到2012年7月。
2012年9月14日施光锋还为我做40岁生日,让我十分感动!但没提归还借款本息之事。2012年9月17日施光锋打电话给我,让我再借4-5万元给他使用,并说有安徽省农科院工程保证金款40万半年内到期,到时将所借的全部款项一并付本还息,我再次厚着脸皮四处告借,东拼西凑出40000元,于2012年9月18日交到施光锋手中。
从此之后,施光锋如“人间蒸发”一般,手机号码一换再换,再也联系不上,但我和别人借的款项利息债主到我家不断催要,在万般无奈之下,2012年12月29日我与另二位借款人一起到施光锋“夫妻”(他们自己说已离婚,但始终同居)租住的宏润大酒店对面家里索要款项,让我和黄业涛及全家能过一个安稳的年,但没想到施光锋以工程款未结到为理由,让我们安心回家,一定设法筹款,先还我之外款项,然后逐步还我的钱。我们再次相信了施光锋“夫妻”(当时并未听说他们已离婚)。
2013年3月22日我与另一位借款人一起到施光锋“夫妻”租住的宏润大酒店对面家里索要款项,他再次让我们安心回家,一定设法筹款,尽快还钱。之后又无音讯。
2013年下半年,老父亲因为我们经济为难而生病,家庭经济再次陷入困顿,我曾多次打电话,托人传话给施光锋,但总是托三阻四,以各种理由敷衍不还钱,并且在父亲2014年9月19日去世也一直不见人影,打电话不接。
在自己索要款项无望的情况下,2015年6月23日我到瑶海区法院起诉施光锋,要求归还本金。2015年8月1日章云华打电话找中间人调解,让我们感到有了希望,就兴冲冲如约赶到肥东高速路口的一个土菜馆,但见面遇到了的却是冷面和威胁,身为法院工作人员的章云华对我们开出的条件是:一、只给2万,要就这么多,不要就算了;二、马上撤诉;三、原借条作废,重写借条日期改为2015年8月(在他们“离婚”后);四、你再到肥东来试试看!我们当然不可能答应这样类似于黑社会敲诈和威胁,但考虑到自身安全,无果而回。
但我坚信不移,中国是在共产党的领导下的法治国家,不可能任个别队伍中的败类败坏党和法律队伍的形像!天下总有讲理的地方。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在此我只描述事实经过,和自己的合法合理诉求,请广大网友评理声援。如有描述不实之处,请施光锋和章去华与我一起到法庭上当面对质。当然,也可以在此进行反驳。 你借钱放利息,我也是醉了,都是贪心惹的祸。 本金国家是支持你要回的利息估计没那么高按照国家规定的支付
不建议走法律程序一,你缺少专业知识,法律上取证,举证,质证等等很繁琐很专业的事。
二,请律师,律师费高的吓人,别欠款没要回来又添新债三,你也没时间和他耗,走法律程序太耗时间,精力四,对方还有以为章XX专业的法律工作者,和他对告困难更大
因为以上种种所以一般情况下民间的事不走法律程序
建议你协商解决实在不行就玩横的
这年头还是那句话 软的怕硬的!硬的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 人世间,怎能一个钱字了得。。。 这个有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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