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良开发商明目张胆犯法,悍然故意损毁近2000万国有资产
2016年9月17日晚上8:40 左右,巢湖市永丰汽修厂房屋及围墙被一伙不法人员趁看守人员不备强行侵毁,围墙被推倒,厂房、建筑物被夷为平地,现场一片狼藉。巢湖市永丰汽修厂系国有企业,位于巢湖市世纪大道东侧,占地约8亩,有厂房、建筑物约921.77㎡,围墙约155 m。初步估算,被侵毁的厂房、建筑物价值近2000万。事件发生后,汽修厂领导立即赶到现场制止,并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警。2016年9月18日12:00左右,该地块上长约10m的围墙又被不法人员毁坏,汽修厂领导再次立即赶到现场予以制止,肇事者已离开。我们再次向公安机关报警,请求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2016年9月19日21:20左右,这伙人员在永丰汽修厂内向外运输被毁房屋的建筑材料时,被现场值班的单位领导发现,立即报警。公安人员赶到现场截获这伙人员,并现场取证。经巢湖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侦查,巢湖永丰汽修厂地上房屋、建筑物是被巢湖市九洲房地产开发公司童朝武等人非法毁坏的。
事件发生后,汽修厂干部职工对此义愤填膺,要求彻查,严惩肇事者。对巢湖市九洲房地产开发公司童朝武等人悍然损毁国有资产的行为,我们于2016年9月27日向巢湖市公安局提出控告,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并于2016年10月8日向巢湖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追究其民事责任。
在此期间,巢湖市九洲房地产开发公司不但没有任何认错、改正行为,反而变本加厉继续实施侵害。
2016年10月13日,在已被侵毁得满目疮痍的永丰汽修厂地块上,巢湖市九洲房地产开发公司竟然将其毗邻施工工地挖基础产生的大量废弃泥土堆积其上,堆积得像山一样(附照片)。
我们认为,这种明目张胆的非法行为,性质十分恶劣,严重侵害国有资产权益,损害国有企业及职工权益,藐视法治,践踏宪法和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二条明文规定:“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与“四个全面”之“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相背离,同时也严重影响巢湖市对外形象,影响社会稳定。
为维护宪法和法律的严肃性,维护社会主义公共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资产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我们特向政府各相关部门控告,请求依法给予严厉打击,并要求其赔偿因此遭受的所有国有资产损失。 巢湖市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附现场照片! 这个一定要顶,现在是习大大的社会了,还搞强拆? 哈哈强拆,都是房价惹的祸!开发商的背后肯定有保护伞,希望有关部门可以给广大网民一个事实真相! 这种事情明显不对 应该坚决抵制严惩!!!! 这样行为的发生,难道巢湖市没有法律了吗?开发商在巢湖大地上可以为所欲为? 无良奸商目无法纪,只顾眼前利益,不在乎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希望有关部门给予惩处! 拉出去枪毙十分钟! 还有枉法吗?还有天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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