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人民路的人民路小学你们已经违法了
每天在合肥市八院对面的人民路小学的高音喇叭就会鬼西马叫的响上N遍,下午18点以后高音喇叭也仍然扰民不停,现在在整顿社会噪音,难道相关单位听不到吗,还是听到了置若罔闻,按照社会噪音防治条例,作为教书育人的人民路小学你们已经违法了,作为上级主管巢湖市文体局,你们是不是应该出面管一管,人民路小学的高音喇叭,你们学校的师生能听到也就可以了,完全没有必要声音开那么大来扰民,相关职能部门也可以带仪器过来测一测究竟有音量多少分贝,在其政,就应该谋其位,这个问题我已经通过多种平台反映多次,但要么灭相互推诿,要么就是石沉大海,巢湖市现在是文明卫生城市,作为教书育人的人民路小学,是谁赋予你们肆意妄为扰民的权利,相信会有说理的地方,等媒体曝光你们的丑恶嘴脸时,看看是否再相互推诿踢皮球了,也期待引起相关领导的关注,对恬不知耻的人民路小学加以约束,使其不再扰民,还周边老百姓一个安宁的居家环境。 楼 发表于: 2016-01-11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您所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第六条规定,各级公安、交通、铁路、民航等主管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对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噪音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您所反映的问题属于社会生活噪音,请您向学校主管部门教育局反映。
巢湖市环保局
2015年1月11日 同感。 2楼网友您好: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明确规定居民区噪音昼间不能超过55分贝,可是人民路小学的噪音高达90多分贝,恒生阳光城和小学就是一河之隔,一直向相关单位反映情况,可都是置若罔闻,石沉大海。,一套房子如果是一件衬衫,我早就一换了之,可是一套历经心血购置的房产却不能安居,何来乐业,换房成本又太大,只能承受折磨,近来已经有抑郁的征兆,人家高高在上,有违法的权利,可就是不明白是谁赋予了他们恬不知耻的违法权利,我们拖家带口,投诉无门,,可就是搞不明白,现在是法治社会,中央三令五申,必须依法治国,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我们小老百姓必须遵纪守法,因为违法成本太大,我们承受不起,唯有在网络平台发几句牢骚,以揭露人民路小学一贯违法的丑恶嘴脸。依然期待引起相关领导的关注。 谢谢您的回帖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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