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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离职、监控覆盖!巢湖市人民路一酒店以此为由拒担责,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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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16: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男子入住巢湖某酒店数月后才发觉遭遇系统误扣费,被重复收取500元预付款。近日,该男子多次与商家协商退费无果后投诉求助,经巢湖市卧牛山市场所工作人员核查取证、耐心调解,最终商家全额退还误扣款项。

2026年2月5日下午,吴先生来到巢湖市人民路某酒店办理入住手续,在线上支付500元住宿预付款。当时,酒店前台工作人员告知该笔预付款支付未成功,要求吴先生线下重新缴费。经常出差办公的吴先生并未核对支付明细,直接按照商家要求完成线下付款后顺利入住。

时隔4个月,吴先生在梳理个人银行流水、核对消费订单时,意外发现当初线上支付的500元预付款已支付成功,等于此次住宿被酒店重复收取该笔费用。发现问题后,吴先生立即联系涉事酒店沟通退费事宜,遭到商家拒绝。无奈之下,吴先生向巢湖市市场监督部门投诉,寻求维权帮助。

接到投诉后,卧牛山市场所工作人员立即启动消费纠纷调解程序,介入调查处置。工作人员约谈酒店当班经理,调取商家后台交易系统记录、门店日常台账,逐一核实双方举证材料。

酒店方表示,当日接待吴先生的前台工作人员已离职,事发时段的监控视频也因设备自动覆盖无法调取。时隔数月,无法核实是否存在多刷款项、退款是否足额到位等情况。吴先生坚决否认收到重复扣费的退款,当场向工作人员出示完整的银行流水明细,佐证自身诉求。

市场所工作人员秉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细致比对双方证据,严格核查酒店的账本收支记录。经严谨核查确认,酒店仅向吴先生退还过一笔款项,此前系统误刷、重复收取的500元预付款并未退还,完整还原了事件真相。此次纠纷实属酒店前台操作失误,误判支付状态,加之人员离职、监控覆盖、台账核对不细致,最终引发的消费乌龙纠纷。

查清事实后,市场所工作人员在酒店向负责人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明确经营者负有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公平交易的义务,不得无故占用消费者资金,同时梳理商家在收费核对、售后台账管理中的漏洞,督促其正视问题,履行退款责任。经过工作人员耐心释法说理、多方沟通协调,酒店方最终认可核查结果,主动向吴先生致歉,当场退还全部误扣款项,至此,这起拖延数月之久的消费纠纷圆满化解。


来源:合肥晚报-合新闻记者 韩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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