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了一针退烧针,就把一位行动能自如,生活能自理,其他各方面检查都无问题,仅发热38.7慑氏度的轻微肺炎病人,在约10分钟左右的时间内,给打死了,你这三康医院难道能有推卸得了的责任吗?
打一针退烧针,有可能对此病人有致命的后果,你三康医院事前告知了病人家属了吗?如果没有,难道是你三康医院在拿此位病人在做用药试验吗?
在没有确切把握的情况下, 你三康医院草率、随便地给病人用药,使一位本是活泼乱跳的轻微病人,瞬间变成了死人,这位下药的值班医生,你草率用药,放肆剥夺了别人的生命,不追究你们的法律刑事责任,天理难容!
想想三康医院曾经的多起医患纠纷事实,不知当今的三康医院医德何在?这还敢叫人去你三康医院看病吗?
另外,看了一楼的帖子,也令人十分寒心、愤慨:
1:看来,一楼是三康有牵连的医生了。你提到“患者的年龄”,言下之意,就是:年岁大的患者就医,就可以随便大胆地下药,即便是轻微的病人,看死了,因为患者年岁大,医生可以不用负任何责任。真是荒唐、残忍的逻辑!
试问,此位病人到了病入膏肓的状况了吗?你医院下了病危通知书了吗?
按照一楼言下之意之逻辑,60岁、70岁以上老人不管什么情况,看病被看死,医生可以不用负任何责任,很正常。这是一楼在潜意识地发泄可以对老年人治病不负责任的思想氛围。太猖狂、太残忍了!真是老年人的悲哀啊!
2:你一楼提到“猝死”,你不打下这致命的一针,这位轻微病人能瞬间“猝死”吗?
这位轻微病人,其他各项功能检查基本正常,你一楼提到“基础疾病,心脏疾病,肺部疾病”等,你一楼有这位病人有这方面疾病的证据吗?
3:一楼正是有了第1条中所述的残忍的思想意识,才出现了第2条中所述的为逃脱罪责而百般狡辩、搜罗的一些莫须有的原因。是可忍,熟不可忍!支持患者亲属起诉三康医院,追究当班医生的刑事责任,为含冤九泉的亡者申冤!
医院应是救死扶伤的圣地,而不是促死加伤的地狱,对于三康医院少数无德而残忍的医生的罪恶,就应毫不留情地予以揭露,并应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从而达到还社会的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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