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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黄麓一机动车训练场地非法占用农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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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5 01:46: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位于巢湖市黄麓镇精华生态农庄对面有人占用农业用地7900平方,根据土地法相关规定机动车训练场地不得占用农业用地。此事在今年的11月3日以向巢湖国土资源局局长反应,但是局长大人回复的是向当事人进行限期整改通知书和限期拆除通知,但时隔已经有一个多月的时间还没有拆除机动车训练场地。在这几天巢湖市国土资源局的官方网站始终是打不开我们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是不是该局有意关闭网站还是纵容包庇支持当事人占用农业用地作为驾校的训练场地。据了解此事一直拖到现在时隔一个月了国土资源局的领导和黄麓镇的领导迟迟不去办理此事。国土资源局的网站口号喊得很响亮可你们按照你们的口号去保护农民土地了吗,一天到晚口口声声的喊道节约土地,利国利民。保护土地人人有责。
有些“路过”或着“打酱油”的人会说“这些无良的农民,就为了钱,跟政府争什么争,小心连命都搭进去!”,可能你是城市户口,天生上等人的命。作为农民,一辈子的资本可能也就只有这几亩地。地,可以一份耕耘一份收获;这点钱,也就购买几个平方,或者生活一年。如果真的因此给我们扣上一个“莫须有”的罪名,或者跟糯康一样给我们注射死刑,我们也只有认命了!
  不过,我们相信社会主义可以比资本主义更民主、更和谐!

  我想起了以前草城街桥边,巢湖药厂墙壁的标语“巢湖是我家,环境卫生靠大家!”,是巢湖人,一辈子都是巢湖人,即使被贪官污吏送上刑场,我也是巢湖魂!!!

    还往有关部门能过处理好此事还百姓一方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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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7 08:14:56 | 显示全部楼层
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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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9 11:23:53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你好:
你所反映的问题我局一直高度重视。经查,黄麓镇花塘村委会村民黄某某未经合法批准,于2015年3月,擅自在巢湖市黄麓镇花塘村委会长源村自然村占用7900平方米集体土地建驾驶训练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局已按违法占地对其立案查处,11月17日,依法向黄某某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按照法定程序,被处罚人在法定时间内未自行履行处罚决定的,届时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根据省、合肥市政府相关通知要求,我市乡镇(街道)、部门不再建有独立网站,2015年11月底全部关停现有门户网站,其信息将转到市政府门户网站平台上。目前,正在逐步完善中,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再次感谢你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巢湖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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