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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巢湖,我们的不平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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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22 15:59: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领导,我们是原居巢区自收自支的,2009年机构改革,当时我们说我们,要想转财政工资,就必须要足组织程序,要通过考试录取。现在计生服务所,不经过任何的考试,就直接转为财政共给。是谁赋予你们这权利。是不是服务所这几年的不断向计生委个别领导、、、、、、。开始还根据资格证,分一类。二类,因为你们自己做的事,心里清楚,怕三类人找你们,居然无视2013年6月份发的会议纪要。那不就是,会哭在孩子有饭吃。你们这无视组织原则的发放老百姓的上交的国家税收。
你们这样在做法,让我们很是心寒!你们这种做法是否违规!希望市长大人给我们一个公平合理的解释。我们会继续光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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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23 13:58:4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情况,在这个地方前些年很“正常”,你懂得,这个文件,那个规定,在来个会议纪要,把家里的七大姑八大姨都“解决了”,这种不公平的情况,请现任的领导帮我们关心一下,关心一下我们这些基层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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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24 10:28:05 | 显示全部楼层
短短几句话,错别字一大堆,其实很简单,不满意可以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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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26 14:04:42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这只能证明你在机关白待了,计生系统享有一票否决制,各级政府一二把手的乌沙帽在她们手中捏着在,给她们待遇也理所当然,再说她们也不属于事业编制内人员,只是享受待遇(劳务外包的一种新用工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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