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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致全市个体工商户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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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3 12:40: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致全市个体工商户的一封信



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目前,全市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近期复工复产复业加快推进,人员流动明显频繁,我们决不能掉以轻心,还需再接再厉、毫不松懈、严阵以待,继续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齐心协力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我们坚信,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一定能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在此致信全市个体工商户:
1.积极配合政府管理。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广大经营商户要切实负起防控主体责任,认真承诺并落实复业后的人员健康管理、消毒管理和内部管控措施到位,密切关注从业人员身体情况,确保经营安全有序开展。
2.做好员工健康管理。各广大经营商户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员工健康登记工作,提供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信息要准确真实、公示无误,利用三大电信运营商进行旅居史核查,全面推广“安康码”(合肥)使用,落实个人健康信息动态认证,有变动人员的及时报告核查后再上岗。对来自疫情严重地区的人员实行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经营中从业人员一律佩戴口罩,每天上午、下午测温并登记。发现可疑症状员工和进店人员后,立即隔离,并第一时间向属地乡镇街道或主管部门报告。
3.加强经营场所消毒。经营场所做到每天通风,早、中、晚用含有效氯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或75%的酒精消毒、灭菌到位,产生的垃圾做到日清日处。经营商户在经营场所、食堂、电梯、卫生间、洗手池、厕所、柜台、桌椅、空调、水龙头等公共区域及相关物品,应由专人负责定期消毒。电梯按钮、门把手等频繁接触部位应适当增加消毒次数。
4.严格进店人员管理。在醒目位置张贴提示,提醒消费者佩戴口罩进入,并对进店人员进行体温测量,不戴口罩和体温异常的不得入内,对发现体温超过37.3℃的人员,及时报告并积极引导就医。理发店应采取预约服务等措施,组织对顾客进行登记。零售药店退烧、止咳、腹泻类药品须凭医疗机构的处方进行销售。
5.降低人员聚集风险。严格控制一次性入店顾客人数,提倡采取提前预约、网络订购等方式,实行零接触付款,通过网上移动方式进行支付,避免现金支付找零。店内消费和排队等待人员不宜过多,人与人之间保持1.5米的距离,减少人员聚集和接触,规避风险。
6.依法合规正常经营。维持正常商业流通秩序,不利用疫情对药品、医疗器械作虚假宣传,不生产、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药品。杜绝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违法行为,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市场监督部门将依据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7.强化防控宣传教育。积极宣传正能量履行社会责任,及时关注官方权威信息,科学预防、理性应对,不造遥、不信谣、不传谣。做好人员宣传教育,避免出现不必要的恐慌情绪,科学应对各种突发情况。
为进一步切断病毒传播途径,请广大个体工商户严格执行政府指令,对拒不执行的商户和个人,将依法依规予以查处。请大家予以理解、支持、配合!

                           巢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2日
稿件来源 |   巢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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