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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吊销企业营业执照的公告
巢湖市四树商贸有限公司城北店等477户企业:
经查,巢湖市四树商贸有限公司城北店等477户企业(含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名单附后,以下简称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和《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构成了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违法行为。
2019年12月31日,我局在巢湖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巢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吊销营业执照行政处罚听证告知公告》,告知当事人我局拟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在规定的时间内,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和听证要求,视为放弃此权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和《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我局依法作出吊销当事人营业执照的处罚决定。
因当事人在其法定的住所(经营场所)查无下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我局现予以公告送达。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的,可自决定书公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巢湖市人民政府或者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向巢湖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巢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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