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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度支教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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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17 16:02: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各市管学校、乡镇学区、巢城教办:

为继续做好城区中小学教师支援乡村教育工作,切实加强乡村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扎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就做好全市2020/2021学年度中小学教师支教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教范围:

1.派出学校:城区学校。

2.受援学校:栏杆、苏湾、庙岗、坝镇、槐林等乡镇所辖学校。

二、支教方式:驻点支教,周课时不少于受援学校平均工作量。

三、 支教工作期限:

期限为一学年,从2020年9月至2021年7月。

四、实施步骤

1.受援学校岗位需求摸底

各相关学区要根据《受援学校岗位需求计划表》(附件1)要求,认真做好2020/2021年度支教教师需求摸底工作。并于8月19日前报送纸质一式一份至市教体局222室,同时发送电子档至229462354@qq.com


2.志愿支教人员填表

支教人员比例为:学校教师人数在100人以下的原则上可确定1至2名教师进行支教;学校教师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原则上可确定2至3名教师进行支教,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支教人员比例合理安排支教人员。学校报送支教花名册时要进行先后排序。申请支教志愿人员需认真填写《巢湖市支教志愿者申请表》(附件2),表格上务必有派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此表一式一份请于8月19日前报送至市教体局222室。同时发送电子档至229462354@qq.com

3. 支教内容:

支教教师必须在受援学校承担正常教育教学工作、定期上公开课、指导青年教师等工作任务。具体为:到班上课; 参与并帮助受援学校积极开展教育教学工作;积极主动发挥示范指导作用,所教学科教学成绩提高显著;指导和帮扶受援学校青年教师专业成长等。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从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高度出发,重视城区教师支援乡村教育工作,牢固树立支教工作的大局意识,认真做好宣传发动,提高广大教师参与支教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周密安排,确保支教工作顺利开展。

2.受援学校要妥善安排好支教教师的工作和生活,主动帮助支教教师解决后顾之忧和实际困难,在生活和工作条件等方面尽可能为支教教师提供方便;派出学校要定期或不定期地走访、慰问支教教师,让他们安心支教、乐于支教。

3.支教教师要树立为农村教育作贡献的光荣感和责任感,把支教工作作为锻炼自己的良好机遇和有效途径,认真做好支教工作,切实帮助乡村学校提高教学水平。

4.为确保支教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市教体局对受援学校和支教教师的工作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对组织管理不力、工作任务不落实的学校及不服从支教安排、不认真履行支教职责的教师将予以通报。

5.根据巢湖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巢人社〔2018〕65号)精神,支教、走教人员的交通费补贴不再发放。

附件:1.《受援学校岗位需求计划表》

2.《巢湖市支教志愿者申请表》

3.《巢湖市中小学支教教师考核表》

附件1-3:支教工作相关表格.rar

巢湖市教育体育体局

2020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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