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有法不依,拒不执行合肥市人民政府和合肥市人社局的文件,对于在2012年1月1日前退休的工人,要求还要一次性泵缴医疗保险费,补缴医保费到60岁,然后还要再一次性缴纳十年的医保费18690元和二十年的医疗救助费3600元,这不是在弱势群体身上刮油水吗?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令第157号,即《合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规定第二十条“参保人员按照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时累计缴费年限男满二十五年、女满二十年的,可以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2002年12月1日前国家承认的工龄或者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视同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关于实施《合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合人社函【2012】9号文件也明确了已经退休人员累计缴费年限满二十五年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一次性缴纳二十年的医疗救助保险费3600元后,可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 然而,合肥市的医保政策是好的,但巢湖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却不执行,答复说2012年1月1日以后退休的执行合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不用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在2012年1月1日以前退休的不执行。更可气的是,巢湖市人社局不是发文通知这次对政府文件的更改,而是以会议纪要来解释,怎么让人信服?没有合肥市人社局和巢湖市人民政府的书面批复,巢湖市人社局竟然私自更改执行政府文件,而且是事关民生的退休人员医保待遇的大事,简直不敢相信,上级部门没有批复的事情巢湖人社局也敢干。敢干还不敢光明正大的对外发文件,搞一个会议纪要就这么偷偷摸摸的干,会议纪要有法律效力吗?巢湖市人社局的会议纪要比合肥市人民政府令第157号还大吗?比合肥市人社局的文件还大吗?这是彻底的行政乱作为,好经给和尚念歪了。 我们这些下岗工人经济困难,靠着一点养老金度日,按照医保政策,本来退休后医保可以不交了,和合肥市其他县区的退休工人一样。巢湖市人社局不但不照顾我们这些弱势群体,反而想从我们身上刮油水。医保政策关系民生,我们这些退休工人普遍家庭困难,且数量庞大。请市领导救救我们这些退休工人,让我们这些2012年1月1日以前退休的工人,也和合肥市其他县区一样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