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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征收!约464亩!巢湖城区一土地成片开发方案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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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12 12:19: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巢湖市凤凰山街道灯塔社区北部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7号)、《安徽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实施细则》(皖自然资规〔2021〕4号)的有关规定,我市组织编制了《巢湖市凤凰山街道灯塔社区北部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11日至2024年4月18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4月18日前书面反馈至巢湖市凤凰山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柯桂安  

联系电话:13505650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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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凤凰山街道灯塔社区北部片区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公示稿

一、成片开发基本情况

本片区位于巢湖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岠嶂山以西,巢湖化工园区核准范围以北的区域;西至城镇开发边界,东至城镇开发边界,北至城镇开发边界,南至巢湖化工园区核准范围。涉及凤凰山街道灯塔社区,总面积30.9570公顷其中农用地16.9608公顷,建设用地14.0044公顷,未利用地0.0000公顷(详见下表3-1),拟征收的土地面积30.9570公顷(详见附图)。

二、成片开发的必要性、主要用途和实现的功能

1、成片开发必要性:成片开发是落实巢湖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需要、落实巢湖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的需要、满足城市开发的需要。

2、成片开发主要用途:成片开发区域内用地主要用途为工业用地和科研用地等。

3、成片开发拟实现的功能:通过成片开发,主要实现的功能是工业发展功能、科创研发功能。

三、规划符合性

本方案编制依据《巢湖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4年计划(草案)》、《巢湖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已将当年实施计划纳入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全部位于《巢湖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中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未涉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

四、成片开发计划

成片开发区域内拟建项目包括安置点项目等,《方案》实施期限为2024-2025年,方案实施符合巢湖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实施计划,成片开发计划具备可行性。

五、成片开发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公益性用地比例

成片开发范围内,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公益性用地比例为40.98%。满足《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自然资规〔2020〕5号)、《安徽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实施细则》(皖自然资规〔2021〕4号)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公益性用地占比不低于40%的要求。

六、成片开发的土地利用及经济、社会、生态效益

《方案》通过科学确定年度成片开发的规模、用途及规划强度,有利于实现布局集中、配套完善、结构完整的城镇建成区;有利于为当地居民提供更好的居住环境,促进社会稳定;有利于改善区域生态环境改善,增强生态服务功能。

附图1:巢湖市凤凰山街道灯塔社区北部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位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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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2:巢湖市凤凰山街道灯塔社区北部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用地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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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件来源:巢湖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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