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ngyouqing 发表于 2010-6-22 21:49:45

巢湖市居巢区人民法院法官何志刚————求求您救救我的孩子

巢湖市居巢区人民法院法官何志刚
————求求您救救我的孩子
我是一名普通的农村妇女,我的儿子于2007年2月19日在邻居家玩,由于巢湖市新垒花炮厂生产的劣质花炮炸瞎了我年仅九岁儿子的右眼,另外使他眉骨骨折,开放性老挫裂。

在多家医院的治疗下,救回了我儿子的性命,但我也因此欠下了13万元的债,孩子每年还需治疗。

经过法院的审理,于2008年12月10日判决,要求两被告赔偿我儿人民币15万元,但被告在判决后没有提出上诉的情况下,到目前竞一分未赔,这使我家生活困难,举步维艰。孩子2009年一年没有治疗了,致使他常年眼水不断流。

问到巢湖当地的法官,他竞以“营业执照登记时,没有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号,在那个村子相同的名字的人很多,无从查找,要想解决你自己找”来推诿我这个乡下的妇女。

我唯一不解的就是,花炮的生产安全是国家三令五申强调的,为什么连没有身份证的人也能申请到营业执照呢?你们这里地方保护主义也太严重了吧!犯法的人逃到国外也能抓回来,你们的执法力度也太差劲了吧,你们是不是做了见不得人的勾当,不敢秉公执法了。

法院的判决书难道是一纸空文吗?
法律的公平、公正又在哪里呢?
哪里是我们农民说话的地方呀?
哪里是我们平民的一片青天呀?
      2010-6-22
地址:安徽省郎溪县姚村乡石门榨10号 王友清

联系电话:13956595969

尘土 发表于 2010-6-23 06:31:58

hgc5555 发表于 2010-6-23 08:08:44

巢湖本地人 发表于 2010-6-23 09:17:57

这帖子应该发到巢湖论坛上效果会更好点!

not2009 发表于 2010-6-23 22:24:47

我是该案件承办人。就该案件情况答复如下:

not2009 发表于 2010-6-23 22:45:03

该案件是外地法院审理后委托我们法院执行的,我不知道申请人说的答复是谁说的,但就该案件的执行情况做如下说明:该案件外地法院委托后,我们积极和委托法院进行了联系,并且多次到工商,银行和公安机关以及当地的花炮协会进行了解,该案件被执行人是鑫垒花炮厂,经我们了解,该厂在该案件委托前已经解体。并且没有任何可处置的财产留下。工商部门提供的登记上面该厂的资料只有几个合伙人的名字,无其他的身份及财产信息。当地的花炮协会也无法提供该厂的具体情况。经银行查询其法定代表人和其家属,也未发现他们的财产。后来我们和委托法院多次联系并说明了相关情况,要求他们把审理案件的相关材料给我们提供,委托法院也没有提供有价值的执行线索。当事人对案件未能执行的焦虑心情我们可以理解。我们也欢迎广大群众的监督。如有疑问可以联系我们。我们会做具体的解答。我作为承办人可以明确说一点:如果发现我个人或者其他人在该案件执行上面有消极执行和不依法办案的情况,可以检举!

buleapple 发表于 2010-6-24 09:00:21

都是一群狗官

垃圾比 发表于 2010-6-24 11:16:24

帮顶!听人说,这个何法官挺有官威的.

哪里跑 发表于 2010-6-24 11:21:11

多一点办实事的官员把,阿门!

hgc5555 发表于 2010-6-24 14: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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