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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烔炀中学东南侧现有空闲地块约300㎡及地表40㎡砖混结构单层房屋面向社会公开出租,现将出租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招租内容:(1)空闲地块约300㎡及地表40㎡砖混结构单层房屋整体出租,年出租金底价10000元/年;(2)出租年限:3年(从出租日至2028年12月31日止)。(3)租房用途:必须符合安全、卫生、环保、市政、城管、街道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不准从事违反安全生产、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等规定的行业,如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承租人自行负责。不准从事对周边居民造成严重影响的项目;
2.招租及支付方式:采取公开竞租方式,竞租人报价不得低于起租价,每出价一次增加300元,价高者得,原承租方在同等出价的条件下优先中标;合同一年一签,租金一年一付,签订合同前一次性支付,水电费自理。
(二)竞租人资格、要求、报名时间、地点和方法
1.竞租人主体资格: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2.竞租人要求:
①意向承租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出租方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参加竞价的意向承租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②本次出租以列示的标的面积为限,以移交时的实际现状为准。如实际移交面积与本公告中公示面积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成交租金。出租面积之外的建筑物均不在出租范围内,出租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出租地块及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③租赁期内,出租标的必须由承租人使用,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与他人合作经营,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房屋。租赁期内,承租人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不得将标的物用于经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铝合金加工、烟花爆竹、危化品等存在安全隐患及影响环境的项目;不得影响周围居民生活工作的项目;并自行办理工商、消防等经营事务涉及的相关审批手续,一切手续由承租人自行办理。④租赁期内,承租人对租赁标的进行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须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且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承租人应立即恢复原状,由此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装修、装潢费用及租期内房屋的维修费用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⑤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⑥《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人须恢复房屋原样,并在租赁房屋合同终止后10日内交还出租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承租人要依法使用,无条件服从招租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及时缴纳相关费用。⑦因出租人实施房屋维修、重新规划用途等项目时,由承租方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承租方,双方无条件解除合同,租金等费用按实际发生天数结算。
3.公告公示时间:2026年2月9日-2月11日。
4.报名截止时间:自公告时间至2026年2月 11日下午17:30前(报名时竞价人向招租人免费获取竞价招租文件)
5.现场竞价时间及地点:2026年2月 12日上午10:00在巢湖市烔炀中学致远楼 4楼会议室组织现场竞价。
6.报名地点:巢湖市烔炀中学致远楼二楼总务处办公室。
来源:巢湖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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