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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5日17时30分左右,巢湖柘皋镇小方行政村发生一起恶性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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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7 10:34: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2月5日17时30分左右,在柘皋镇小方行政村发生一起恶性交通事故,造成一位老人当场死亡,并且肇事车辆逃逸。嗨。又一无辜生命逝去。今年巢湖交通事故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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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7 11:10:49 | 显示全部楼层
肇事人已经被抓住了,像这种人应该被活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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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2-7 18:51:45 | 显示全部楼层
巢湖交警还是神速的,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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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7 21:16:43 | 显示全部楼层
车子撞人的交通事故,大部分是人不守交规。但是司机逃逸就不对了。

有些人特别是年纪大一点,走在路中间,车子喇叭使劲按都不让。他们的思想就是“反正你不敢撞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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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8 10:14:10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感觉行人和电瓶车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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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8 20:20:22 | 显示全部楼层
行人要注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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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1 08:40:0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交通事故这么多最主要还是人员的整体素质太差了,你看看现在晚上在市区驾车不开远光灯的有几个?还有现在的骑电瓶车的人走非机动车道的又有几个?还有行人走人行道的又有几个?还有就是在红绿灯面前真正绿灯行的又有几个???在城市是这样,不要说在农村了,哎!还是素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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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1 15:58:03 | 显示全部楼层
Chsds网友你好:
首先,感谢你对公安交警工作的关注与关心。针对你所反映问题,现回复如下:
1.交通事故情况属实。
2、心存侥幸,肇事逃逸。12月5日17时40分许,犯罪嫌疑人朱某驾皖A5J11X号(临时号牌)白色江淮货车(商品车)由炯炀往庙岗方向行驶,当车行至巢湖市柘皋镇境内X001线29.3公里处,与一行人(女)相碰,致该行人当场死亡。事发后,罪嫌疑人朱某为逃避法律追究与经济责任赔偿,乘着事故现场无人及夜色驾车逃逸。
3、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接群众报警及110指令后,我大队事故处理部门在第一时间赶到事发现场,兵分数路,勘查现场、提取证据,沿着肇事逃逸车辆方向一路沿途调查走访。在相关部门大力支持与配合下, 12月6日晚20时许,该案予以成功侦破,肇事嫌疑人朱某被捉拿归案,并被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朱某将会受得法制的严惩。
4、交警温馨提示,发生伤人或死亡交通事故后,请保护好现场,及时报警,千万不要抱着侥幸心理逃逸,害人害己,一定要切记,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巢湖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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