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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nsh欢欢

扒巢湖“第一夫人”这个无良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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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5 12:57:2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怎么不要脸了,说不出来你就是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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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5 12:57:3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怎么不要脸了,说不出来你就是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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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5 13:03:32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文采,小学没毕业的水平!渣渣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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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5 13:54:2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511028466 的帖子

511028466:我怎么不要脸了,说不出来你就是狗! (2014-01-05 12:57) 
你怎么一点是非不分呢,是他先骂我的,我以同样回他毫不为过,
打个比方,你和别人对骂:
人家对你说:我XXX;
你对人家说:我不能XXX,因为我XXXX,你就会xxxx我的!


2B看懂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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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5 13:55:1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怎么一点是非不分呢,是他先骂我的,我以同样回他毫不为过,
打个比方,你和别人对骂:
人家对你说:我XXX;
你对人家说:我不能XXX,因为我XXXX,你就会xxxx我的!


2B看懂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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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5 13:58:51 | 显示全部楼层
你Y的还巢湖学院毕业,几个大便奉承你两句你就当救命稻草,坑瀣一气,毫无原则,不知道怎么说你好!
你知道500条吗,人家现在就可以报案,告你诽谤,公安完全可以拘留你,然后再教你罚款,赔偿损失,你听那个屌丝飘飘忽悠啊,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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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5 14:03:1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佛慈善恶 的帖子

佛慈善恶:观了骂街似的一楼又一楼,某什么月影(记不住你的名字)乌漆乱八九糟的左右乱花的把势,泼妇似的脏言秽语扰乱我关注论坛的心意(不说官话,什么网络环境)。你TM(用此代码无奈)没做过学生,还是TM没吃亏。
现在唯一肯定是,要不你是一不讲理的二楞子,要是在大街上乱骂,就是早 .. (2014-01-05 09:39)
我说过,垃圾站一边,大便一样还这么不要脸,你打字很累吧,说的什么刁玩意啊
看你发帖都没有,才注册的,喊来的帮手吧!
跟我说话,不要拉大便,一点道理都没有话,我建议你先自己吃掉,醒醒脑子在说话~


还有什么雄霸天下,我早就看出你们是一个寝室的了,我说叫我同学教育下你们,你就以为我恐吓你,我说的是教你们的老师好好教育你们,诽谤害怕了
,心虚了~注册个狗熊,来吓我啊,小丑一个,真不好意思揭穿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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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5 14:26:56 | 显示全部楼层
请第一夫人  马上报案,拘留这个没事抹黑商家的楼主欢欢,同时去找她们学校的领导,建议不要给她发毕业证书,今年七月份应该才会发毕业证书,恶意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按照校规不给予发毕业证书或延迟发证书,我叫你还整天说你是巢湖学院毕业的大学生,你不配!草包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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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5 14:36:33 | 显示全部楼层
《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该司法解释今天起实施。————你Y的浏览不超过3天就会超过5000的!

人家没开发票只是小问题,或者说票没了,没说不补的,最多罚点款,你这可就是大问题,白纸黑字!到达5000条,铁定拘留,现在就可以拘留,已经很多了!

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  把你的眼睛瞪大点!你现在就是诽谤!无知!诽谤罪  是刑事犯罪!你还想拿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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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5 14:48:5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有人出馊主意,叫你去告人家吧,还拿起法律武器,你拿的起吗,说的人,都他妈的混蛋,站着说话不怕腰疼,装逼不怕犯罪,人家在捧杀你,玩死你,到时管人家什么吊事,人家都不认识你!你毫无原则,拿着大便当做救命稻草,到你抓的你一手屎,没准人家还涂得你一脸的,自己擦的干净!
你现在知道自己是多么无知,多么浮夸了吧!
幼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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