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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机动车11月1日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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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5 11:45: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自11月1日起,我市非机动车登记和临时通行标志的核发工作将全面启动。目前,市交警部门正在紧锣密鼓地做好各项准备。
  根据《安徽省道路交通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这次登记的非机动车种类为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核发临时通行标志的车辆为三类,一是在2007年5月1日前购买的,未列入国家机动车产品公告的以汽油机为驱动的车辆,如燃油助力车;二是未取得国家电动自行车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电驱动车辆;三是取得了国家电动自行车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未在产品合格证上标注“电动自行车”的电动摩托车。

  为方便辖区群众就近办理此项业务,市交警支队在直属交警一大队和银屏、槐林、柘皋、烔炀、黄麓5个交警中队设了6个办牌、办证点,同时要求市属无为县、含山县、和县、庐江县交警大队都要设立专门窗口方便辖区群众办理这项业务。目前,市交警支队已经制定了实施方案和工作预案,针对这项工作的业务培训已经开始,登记、核发系统的软件安装、设备调试等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

  另据了解,从2008年3月1日开始,应该申领临时通行标志的车辆未申领或者临时通行标志超过有效期限驾驶车辆上道路行驶的,公安交管机关将予当事人200元的罚款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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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5 21:00:39 | 显示全部楼层

非机动车11月1日起登记

费用是怎么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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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6 08:21:27 | 显示全部楼层

非机动车11月1日起登记

别说那么好听嘛~想钱就承认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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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6 20:40:20 | 显示全部楼层

非机动车11月1日起登记

赶快把车处理了改骑自行车! [s:5.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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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8 17:40:55 | 显示全部楼层

非机动车11月1日起登记

只知道收钱!!能不能做点实事!让老百姓的日子好过点?真是让人难以理解!!!!!!!!!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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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 16:40:29 | 显示全部楼层

非机动车11月1日起登记

想问一下:收费之后会有什么不同? [s:8.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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