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查看: 8804|回复: 18

巢湖电动车肆无忌惮,到底谁之过?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7-24 10:10: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相信广大驾驶员一直很头疼电动车横冲直撞,肆无忌惮的在马路上疾驰。也有很多驾驶员驾驶机动车与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即使是电动车的责任,交警也会多少给你冠上个或多或少的责任,然后拿钱出来平息事端。
      昨天,一个外地朋友来巢玩,本人开车带着朋友在市区内转了几圈,不一会儿的功夫就接连发生几起交通事故,朋友感慨:就这么点大的地方,交通事故怎么这么多?我很无奈的一笑敷衍。静观现今巢湖交通事故的现状:归纳如下几点:机动车抢道,占道行驶。电动车闯红灯,不走非机动车道,逆向行驶,速度过快是酿成交通事故的几大根源。我们再回头看看管理者对这些现象的管理情况:就昨天而言:市区内几个主要路口均没有交警,都在在岗亭内“纳凉休息”。上下班高峰时,站在路口的交警对待电动车违规现象也是不管不问。晚上七八点后,市区基本见不到有交警,车辆违规现象更为突出。
      作为一名市民,作为一个驾驶员,友情提醒交警同志们:你们这样对电动车不管不问,是造成电动车事故增多的罪魁祸首。正是看到你们视若无睹,电动车驾驶人才会肆无忌惮。
       额外补充一句:本市酒后驾驶现象非常严重,请交警管管。不要上面来检查了才做做表面工作。你们作为这个城市的交通管理者,理应负起责任来,而不是光说不练,开空头支票。
       本帖不需要交警来回复,只要你们用实际行动来证明就行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7-24 12:30:19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实话 大多数违规的电动车 都是年龄大的和工地上的工人他们的速度一个字  快, 撞到人和车年龄大的就倚老卖老 工人就讲我们伤心没钱 ,当然还有小青年 撞了就干架
,巢湖酒驾的确很多 因为巢湖小 找关系好找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7-24 15:15:53 | 显示全部楼层
电动车不按章行车,害人害己。听说林业局有个姓尹的副局长就是被电动车给撞死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7-24 16:30:45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后请多拍照片发上来,然后我们用口水淹死他(她它)。现在骑电动车也是一种额外致富方式。谁让巢湖现在越来越萧条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4-7-24 16:41:4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文的主题是电动车违规行驶,而交警不管!所以滋生助长了电动车驾驶人的嚣张气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7-24 18:12:24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知道巢湖的交通状况,也不应该批评交警啊!!电动车硬要走机动车道有什么办法呢??我不是帮交警讲话,有些合同交警日子也伤蛋,钱就那么些,,苦逼的事情全部干,不像办公室的人啊,人家快活你们看不见,在路面上的休息你就看见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7-24 18:29:37 | 显示全部楼层
电动车的事,的确是一个问题,因为对它的界定到现在没一个权威说法,它到底应该走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它速度应该怎么规定?没有权威说法。以前有一段时间,好像广东禁止过它。我当然赞成楼主的观点。但我就这个话题,说说行人的行路权。
听说啊,只是听说,在国外,行人行路权是大于车辆行驶权的。也就是说同样条件下,行人优先。但回头看看我们这,就以东塘路与健康路交叉路口为例,车子有右拐不停红灯的权利,而当东塘路红灯时,健康路是绿灯,健康路上车辆左拐又进入东塘路。也就是说不管红灯绿灯,行人穿越健康路时,都有车子在行驶。有谁理解一个没车的普通行路人,在红灯面前有多难?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7-25 09:57:04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说的比较客观,巢湖交通现状就是这样,但是,凡事就怕认真二字,只要交警真正的去管,就没有管不好的,办法总比困难多,看到电动车违章行使,就扣车-罚款,每天只要逮个几十辆,时间长了,那些电动车自然就会规矩一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7-25 11:05:08 | 显示全部楼层
电瓶车叫没有讲头,巢湖路那么宽的非机动车道他们就是不走非要肘到机动车到来,机动车道骑的好快活,人都让他!抓住一个发他20块钱看能不能解决!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7-25 19:37:50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以后把车都买全险,以后上路只要别违章,酒驾,逃逸,撞死一个少一个。撞残了那就是个无底洞。撞死了,赶紧打电话报警,然后赶紧跑派出所里待着,剩下的所有事情交给保险公司。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小黑屋|巢湖论坛 ( 皖ICP备05005653号-1|皖公网安备 34018102340183号 )

GMT+8, 2025-1-12 13:32 , Processed in 0.148059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