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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酸菜鱼

8月12日早晨巢湖淑芳楼一家猪狗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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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9 16:04:0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你这样把人家照片和车牌号发到网上,小心人家告你侵权噢。我们小区也是的门上,墙上,楼梯上到处贴满小广告,牛皮癣揭也揭不掉,尤其是贴在门上人家家里经常没人的,是容易让小偷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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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0 08:48:02 | 显示全部楼层
发传单是为了生存,难道你要剥夺别人的生存权限。我要是让你没饭吃,你又会怎么反驳嘞。遇到这样没素质的人,只有已爆至爆,多带点人去堵门骂他们去。反正公安局只要你说句对不起就会了事。又不会抓你怕个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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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0 14:02:30 | 显示全部楼层
21楼的,你脑残啊,不发小广告你会死啊!
当下多的就是你们无良无素质刁民,要发传单你上大街去,你妈妈B 跑到楼道里糊吊贴逼东西。
开口闭口要生存,你这辈子只会散发小广告啊。
大家看看,街上只要出现你们散小广告,满大街都是废纸。辛苦了环卫工人,浪费了多少纸张。
B东西,还要已暴治暴,社会多你就就多一分不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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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0 15:16:20 | 显示全部楼层
佛慈善恶:
21楼的,你脑残啊,不发小广告你会死啊!
当下多的就是你们无良无素质刁民,要发传单你上大街去,你妈妈B 跑到楼道里糊吊贴逼东西。
开口闭口要生存,你这辈子只会散发小广告啊。
大家看看,街上只要出现你们散小广告,满大街都是废纸。辛苦了环卫工人,浪费了多少纸张。
B东西,还要已暴治暴,社会多你就就多一分不稳定。

      散小广告不是职业,不是谋生手段,害多益少,市民厌恶,社会不支持 “酸菜鱼”,受点委屈回家思考几天吧,然后到人力资源市场去找个实实在在的工作,那样才是你的出路,否则的话,你人生还真的不如一条“酸菜鱼”价值。“佛慈善恶”,既然你心中有佛,那就大慈大悲,不要以骂的形式来劝慰,建议人家“酸菜鱼”多多感悟、自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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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1 16:09:50 | 显示全部楼层
多换位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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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1 20:45:59 | 显示全部楼层
理解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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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2 22:31:56 | 显示全部楼层
发小广告确实讨厌,总不该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上吧,换位思考假如业主你一开门猛的见一人站在自己家门口,肯定吓一跳。发现是发广告的肯定有几句怨言什么的,巢县街上老人了开口几句口头禅正常。算了,大事化了小事化无吧,冲动是魔鬼。再说了派出所对这事情的处理,我不觉的没什么不对,都要对方道歉了还能怎么样,总不能拘留吧,够不上啊,算了,洗洗睡吧,心定自然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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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6 12:25:58 | 显示全部楼层
虽然发传单是一种比较让人反感的事情,但是说句心里话,都是为了生活,是不?再说,楼主也说了,以后也不在发他家了,至于那么出口成脏,乃至于武力成形吗?当然,事情的真实情况我也不知道,只是根据楼主的片面之词就事论事。
最后说一句,天朝的警察等部分大部分都是吃饭的,不是做事的,这点大家要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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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3 11:34:07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 东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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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 09:15:23 | 显示全部楼层
1:你发的小广告,有没有经过工商的申请/登记/审批,如果没有,你私发小广告,已经违反广告法。在巢湖像这种小广告,百分之九十九没有申请,登记,审批手续。
2:在法律中虽然没有对发小广告中定性为违法,但是这种行为近年来被大多数城市列为违法行为,这是事实。因为行政机关可以在不违背法律的情况下制作法律法规来加强管理。
       我相信巢湖市城管,已经将这种行为禁止,所以说,警察没有请你去喝茶,已经对你很好了。以上两条,你只要中标一条,就必须进行处罚了。你还有胆报警,还敢在网上叫屈,你好天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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