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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巢湖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非人性化规定改一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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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4 09:43: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响应zf号召,支持城市建设,舍小家顾大家,我的老房子于2011年房屋被拆迁,回迁的新房目前即将交付,按说这是件令人激动的事情,然而我却高兴不起来,因为拿钥匙时还需要补交不少房款钱,原指望先支取本人在贵中心账户中的存款来解决燃眉之急,但咨询了贵中心,给予的答复却是不行,程序是必须自己先垫付资金交房款,后方能去中心报账领取公积金。可问题是我一时怎么能拿出钱来垫付啊?你们说是要付新房款的凭据,可拆迁补偿协议上面清清楚楚的写明了需要补交的差价款啊,难道这还不能说明问题吗?真不知道贵中心是不是在人人为的设置障碍?难道就不能为我们为城市建设作出奉献的被拆迁户提供点方便,给予些人性化服务,不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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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5 18:40:3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中心刁难人民成习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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