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查看: 149|回复: 0

代价惨重!巢湖一女子随手停放电动车,竟赔了一万二……

[复制链接]
发表于 昨天 08: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辖区居民夏某某前往菜市场买菜时,随手将电动车停放在小区大门口。因停放不规范,仅撑起小支架,未稳妥固定车辆,导致电动车发生倾倒,不慎砸伤途经此处的陈大妈,造成陈大妈右胫骨、肋骨骨折,需入院治疗。

事故发生后,双方就赔偿事宜未能达成一致,分歧较大,遂共同向巢湖市凤凰山街道申请人民调解。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详细了解核实事故经过,耐心倾听双方诉求,厘清各方责任。结合《民法典》侵权责任相关规定,向当事人开展释法明理、情理疏导。经普法教育,夏某某充分认识到自己停车时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是引发本次意外事件的主要原因,主动向伤者陈大妈道歉认错。

在调解员的主持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协议:陈大妈对夏某某表示谅解,不再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夏某某一次性赔偿陈大妈医疗费等各项费用共计12000元。至此,该起意外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在此,凤凰山街道调委会提醒广大居民:停放电动车时务必要规范操作、停稳摆正、支牢主支架、确保车辆稳固无倾倒风险,切勿在人行通道、小区出入口等区域随意停放车辆。因个人停放不当、未尽安全注意义务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停放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侵权赔偿责任。

希望全体居民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自觉规范停放非机动车,及时消除道路及公共场所安全隐患,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文明的居住出行环境。


来源:安徽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小黑屋| 巢湖论坛 ( 皖ICP备05005653号-1|皖公网安备 34018102340183号 )

GMT+8, 2026-8-2 04:56 , Processed in 0.063635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Licensed

© 2001-2026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