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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燃油助力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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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29 14:28: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条消息来自巢湖163生活网(http://www.chaohu163.com)

今年,合肥街头的燃油助力车越来越多,笔者也跟着买了一辆,用了一段时间,觉的很不错:再不用在挤那连自行车都跑不过的公交(笔者亲身体验的:骑一辆老旧的自行车从裕丰花市到西客站用时50分钟,而某路公交也需要这个时间,加上等车时间就更多,且不必再谈什么舒适了,合肥公交还远谈不上舒适快捷)而且费用不高,每100公里2升左右,确实方便实惠。这几天笔者还在为上班路途变的轻松而感到高兴,但今天早上在某报纸(《安徽商报—汽车周刊》)上却赫然看见了一篇不署名的“合肥应封杀燃油助力车”文章,这篇“封杀”文章表示此为有关人士的呼吁,其理由是1、交通安全的重要隐患;2、污染环境。对此,我想谈一点自己的看法。

首先,就燃油助力车本身的定位来说,国家法律确实没有明确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范畴,管理按照非机动车管理,但超标的电动车,其车速和排量都相当于轻便摩托车,属于机动车。目前常说的燃油助力车,其国家标准名称应为“汽油机助力自行车”,国家标准《汽油机助力自行车》(GB17284-1998)规定:汽油机助力自行车是装有汽油机、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脚踏、机动两种功能的特种自行车,并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助力车的汽缸工助力车的汽缸工作容积应不大于30ml;助力车的整车净重应不大于40kg;助力车在机动离合器脱开状态下,应能由人力脚踏驱动;30min脚踏行驶距离应不小于7km;助力车的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km/h。而现在市面上销售的燃油助力车,都是超标准的,其车速和排量接近轻便摩托车,甚至逐步向摩托车靠拢,已完全属于机动车范畴,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目前道路上行驶的燃油助力车、电动摩托车都属于激动车范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但目前超标电动车和燃油助力车的品牌和型号并不在国家发改委机动车公告的产品目录内,由此造成了助力车无法上牌的情况,而一个部门不给上牌,另一个部门却要求上牌(注:因为交警部门查扣的理由是无牌无证),可见这是部门之间协调的问题,而不在于消费者。

此外,如果不能上路,那么,各大助力车为什么能在各地生产、各卖场为什么堂而黄之的在销售却没有人出来管呢,这也让广大市民或者消费者无所适从。

对于这篇报道者认为造成的“重要交通安全隐患”,笔者认为这不足以成为“封杀”的理由。骑助力车(这里也包括超标的电动车)着实应该遵守交通规则,注重他人和自己的安全,这是任何车辆都应该注意的。涉及到助力车的交通事故也确实存在,但需要指出的是:这些事故当中有些责任方属于行人或者其它机动车辆,助力车本身并不是责任方;再者,造成事故并不是助力车的“专利”,只要是在马路上依靠“轮子”行驶的车辆都有可能成为交通事故的诱因,而且造成事故最多、比重最大的恐怕还是机动车道上的四轮汽车;当然,助力车“逆向行驶、抢道、闯红灯”等违规行为确实存在,但只是少数,而不是全部,毕竟骑车人不是杀手,也都有自己的家庭、工作,也都珍惜自己、他人的生命;而且其它种类车辆也有这种类似的行为,比如汽车,违反交通规则时的危害更大。

中国有句古话叫“疏而不堵”,交通事故的避免在于对相关人员的教育、规范以及相关人员对交通法规的自觉遵守,而不是依靠什么“封杀”;否则,按照这篇“封杀”文章当中的方法,如要杜绝交通事故,那恐怕就得把这些都有可能造成事故的所有车辆都禁了,没有车跑,总不会再有什么交通事故了吧!

但显然这是一种可笑的做法。

“封杀”文章中认为助力车该封杀的第二个理由是“环境污染”。称燃油助力车排放气体带有大量污染物,严重影响环境。笔者认为这点有待于权威部门的证实,但从这篇文章看出,其作者并没有把助力车最基本的构造、区分原理弄清楚。就笔者调查了解到:燃油助力车主要分为两种,一是外形类似电动摩托车的二冲程踏板车, 二是单缸四冲程燃油助力车,前一种车采用的原理较为简单,体积小,但噪声大、耗油,且行驶中因燃烧不充分会排放一种蓝烟,第二种采用的四冲程将发动机每次工作时杠杆往返次数增加一倍(既往返4次),加强了汽油燃料燃烧的充分性,大大降低了污染和噪音。必须指出的是现在行驶的助力车基本上都属于第二种四冲程类型的,这种车实际上拥有不错的节油性。

也正因如此,上海、江、浙以及其他很多省份的管理部门对助力车的管理采取了不同的做法,而不是一刀切模式的“封杀”:上海就允许四冲程以及燃气助力车(燃烧天然气,外型与燃油助力车基本相同)挂牌(蓝牌)上路;离合肥较近的南京也为助力车专门制定了特殊的“绿牌”以便于管理;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在采取限制措施遭到市民强烈反对后而转为发放专门牌照专门管理(仅仅收取135元管理费);北国城市长春也采取了类似的做法。。。。。。

燃油助力车究竟如何,只有广大使用者最为清楚。对于安全问题,笔者询问了几个骑过车的人。他们认为综合考虑在遵守规范的情况下燃油助力车的安全性尤其是对他人的安全性还是比较好的,反而是一部分自行车和电动车,由于行驶中没有什么声音、使他人不易发现而容易造成事故的潜在危险。同时,由于市内公交存在的不足造成出行不便,市民很需要一个更加便捷的代步工具,加上现在四冲程燃油助力车耗油量大大降低、其他费用也较少,市民有需要、也很喜欢助力车这种车辆作为代步工具,这点可从其自身迅速增加的数量便可得到验证。

很高兴我市的相关管理部门已经注意到这种情况,并派人到外地考察、借鉴经验,希望能在考虑市民需要的基础上吸收合理的管理策略,早日出台相应措施;就笔者来说,建议召开一个由市民代表、公安、交通、法律专家等人员组成的听证会而广泛采纳意见,希望对燃油助力车采取疏导管理的方法,规范燃油助力车以及电动摩托车的购买、上牌和使用,切实维护好市民利益。

交警支队宣传科科长作客“安徽商报”、“安徽市场报” 解答市民问题
燃油助力车的问题
  除了上述建议和问题之外,还有一位读者提到,应该加强对燃油助力车的管理,特别是燃油助力车带人及在快车道上行驶的问题。
  张宏科长回答,合肥市交警部门一直重视燃油助力车的管理,把该车列入非机动车管理,燃油助力车是不允许带人及上快车道行驶的,今后警方将继续加大对燃油助力车的管理力度。
内容来自合肥警务网http://www.hfga.gov.cn/policenews/view.asp?id=277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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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5-29 16:17:13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燃油助力车

这个热门的话题怎么没有人来议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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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30 15:30:34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燃油助力车

中国还有专家说自行车比汽车更污染环境呢!这有什么好奇怪的!他怕你买了助力车就不买汽车了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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