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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大玩家有奖经营活动的奖品目录未备案!责令整改、罚款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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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9 08:05: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巢湖市大玩家悦动空间娱乐有限公司处罚结果公示

行政处罚决定书

(巢)文旅罚字〔2019〕第10号



当 事 人:巢湖市大玩家悦动空间娱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舒绒

证照(证件)名称及编号(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81MA2T16A294(1-1)住所(住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东塘路与太湖山路交口某广场2F-A

2019年7月10日15时35分至16时00分,巢湖市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徐斌(A20020335)、林鹏齐(A20020070)在向位于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东塘路与太湖山路交口某广场2F-A的巢湖市大玩家悦动空间娱乐有限公司现场负责人陈素洁出示执法证件后,依法对该游艺娱乐场所进行检查。经查,该场所证照齐全并在亮证经营中,但检查发现,该公司不能当场出示进行有奖经营活动的奖品目录的文化主管部门备案材料。执法人员现场开具了现场检查笔录(巢)文旅检字〔2019〕第1921号文书,并复印了该单位的礼品盘点表,同时对检查过程进行了现场拍照等取证工作,同时要求现场负责人在相关文书上确认签字。

2019年7月22日9时30分,巢湖市大玩家悦动空间娱乐有限公司负责人陈素洁携带相关材料至巢湖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调查询问室接受询问调查。执法人员制作了调查询问笔录,陈素洁对巢湖市大玩家悦动空间娱乐有限公司在2019年7月10日营业中进行有奖经营活动的奖品目录未报所在地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备案的违规行为予以承认。

以上事实,有以下证据证实:

1、文书号为(巢)文旅检字〔2019〕第1921号的《现场检查笔录》1份、现场检查取证照片6张、该单位的礼品盘点表复印件1份证明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当事人经营场所正在营业以及执法人员现场检查的情况。

2、巢湖市大玩家悦动空间娱乐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舒绒、被委托人陈素洁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及授权委托书1份证明当事人合法经营主体资格。

3、《调查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对其进行有奖经营活动的奖品目录未报所在地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备案的事实予以承认。

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参考《安徽省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行有奖经营活动的奖品目录未报所在地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备案第一次被查处的,罚款5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

2019年7月23日,本机关依法向你单位送达编号为(巢)文旅罚告字〔2019〕第10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1份,告知拟作出处罚决定的内容、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你单位的相关权利义务。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向本机关提出陈述和申辩的要求,本机关决定维持原拟处罚决定。

综上,本机关责令你单位改正违规行为并给予你单位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你单位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书自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可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你单位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巢湖市人民政府或合肥市文化和旅游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巢湖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经催告后仍未履行义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机关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巢湖市文化和旅游局

                                           2019年7月29日

来源:合肥市政府信息公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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