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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长江供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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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5 20:04: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巢湖市水务局已委托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承担巢湖市长江供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现特向社会公布巢湖市长江供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以征求公众意见。具体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巢湖市长江供水工程
建设单位:巢湖市水务局
建设地点:巢湖市、含山县、和县
项目概况:工程供水任务是向巢湖及含山县供水,供水工程规模为48万m3/d。取水头部设置在长江干流金河口闸下游3.7km(即含山县长江引水泵房下游约200m)处, 终点为巢湖市三水厂,中途设含山县分水口门、巢湖市二水厂分水口门。输水线路总长约80.8km,属于长距离管道输水工程。
取水口设计引水流量为5.889m3/s,采用压力管道、两级输水,中间设有调节水池。工程由取水泵站、加压泵站、管道、管道附属设施等组成。取水泵站设在长江岸边,输水管道采用单管敷设,自取水泵站至含山分水口,管道管径为DN2200,管道长36.2km;自含山分水口至巢湖,管道管径为DN2000,管道长44.6km。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导则有关规定,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程序为:根据踏勘现场和收集相关资料,确定项目的敏感点和保护目标,通过有关环境监测技术和方法,分析项目区域的环境现状,并公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方式和方法,收集广大专家、学者以及周边的群众对该项目的好的建议和意见,补充到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去,分析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情况,在此基础上运用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模式和方法预测项目建设可能给周边的自然和社会环境带来的影响,再通过公告或公示形式发布主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向公众阐明主要的环境影响程度,接受公众的反馈意见,从环境角度论证项目建设是否可行。
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1)拟建项目概况及选址可行性论证;(2)拟建项目的工程分析;(3)调查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状况,进行环境质量现状评价;(4)分析拟建项目在建设期和营运期对地表水、空气、噪声等方面的不利影响,并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相应的减缓措施;(5)针对拟建项目产生的生态影响分析评估;(6)拟建项目的评价结论。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的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周围居民群众以及关注本项目建设的社会各阶层人士。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
① 您对本工程建设的态度;② 您认为本工程的建设会产生哪些方面的正面或负面作用;③ 您认为本工程会产生哪些环境问题;④ 您对工程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四、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电话联系、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意见表见附件。请公众在参与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有效联系方式、经常居住地址等,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五、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巢湖市水务局
地址:安徽省巢湖市健康东路220号
联系人:吴主任
联系电话:0551-82332675
六、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凤凰西街241号
联系人:翁工     
联系电话:025-86650302
巢湖市水务局
2020年03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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