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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的排污单位赶紧领这个证!否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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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13 09:20: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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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生态环境局致全市排污单位的一封信

合肥市各排污单位:

实施排污许可制是党中央、国务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将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排污许可证是企业守法、部门执法、社会监督的重要依据。根据生态环境部、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工作部署,我市将在4月20日前全面完成33个已核发排污许可证行业的清理整顿,9月20日前全面完成所有固定污染源发证登记工作;同时,新建排污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实际排污之前,及时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进行排污登记。

依法申领、按证排污是排污单位的法定义务。各单位应自觉遵守排污许可相关规定,对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确定排污许可管理类别,在国家规定的时限内,登录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办理排污许可证申领或进行排污登记。全市生态环境部门将予全力支持。相关指引详见《合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的公告》(市生态环境局网站通知公告栏),各单位也可向所在地生态环境分局作进一步咨询。

希望全市排污单位高度重视,尽快申领排污许可证或进行排污许可登记,持证排污、按证排污,实现企业更好发展。衷心期盼您对我市生态环境工作给予更多的监督和支持,我们将与您携手共建生态文明,共享绿色未来!

合肥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3月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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