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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邀请”朋友来家中干这事!看到民警后“傻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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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6 10:08: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众所周知,毒品是人类社会的公敌,就像一个无形的杀手,随时可以夺走人的精神意志及生命。俗话说“毒品猛于虎”,吸毒会危及生命、危害家庭。但是,也许有人还不知道,就算自己不吸毒,容留他人吸毒也是违法的。近日,巢湖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就破获了一起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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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回顾

2020年4月27日晚,城北派出所民警根据工作中掌握的线索得知:在合肥某小区王某某的单元房内有人吸食毒品。据此,民警立即行动,驱车赶往合肥将王某某及正在其房间里吸食毒品的李某某当场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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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讯,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交代自2019年10月以来,自己多次“邀请”他人来家中吸食毒品的全部经过并对以上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王某某、李某某均已被巢湖市公安局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什么是
容留他人吸毒呢?

所谓容留他人吸毒,是指给吸毒者提供吸毒的场所。既可以是行为人主动提供,也可以是在吸毒者的要求或主动前来时被动提供。既可以是有偿提供,也可以是无偿提供。提供的地点,既可以是自己的住所,也可以是其亲戚朋友或由其指定的其他隐藏的场所,一般则是行为人专门为吸毒者准备的某种比较固定的场所,如利用住宅、居所或租赁他人房屋让他人吸毒,饭店、宾馆、咖啡馆、洒吧、舞厅等营业性场所的经营、服务人员利用经营性场所容留他人吸毒。

远离毒品,珍爱生命!

文/图:城北派出所 孔德友
编 审:宫明 来源:巢湖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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