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拍卖对象:巢湖市向阳路综合楼北楼103号商业用房。
不动产证号:第148591号、第148592号。权利人:邹明、孙春鹃,建筑结构:混合结构,总建筑面积92.24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业用房,实际用途为商业用房,总层高6层,所在楼层1层,层高正常,建成1998年。标的物东至向阳路、南至支路、西近冷库路、北近支路。开发程度达到宗地红线外“七通”(供水、排水、通路、通电、通讯、通气、通热),宗地红线内“七通一平”(供水、排水、通路、通电、通讯、通气、通热及场地平整),保障率较高。设备设施:水电通讯设施齐全,有消防系统。建筑物地面为地砖,乳胶漆墙面,吊顶。各功能空间布局较合理,定期检修,使用及维护状况良好。经估价人员现场勘察,估价对象形状较规则,地形地质条件较好,宗地开发程度较好,土地实物状况对估价对象有利。
据安徽法瀛法助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了解到,标的物物业费,水费、电费、燃气费不详。具体欠费情况以实际为准,其他相关费用情况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并承担。
特别提示: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2.税费负担情况(标的所在房管局、财税部门):标的物过户涉及的所有税费由买受人全额承担。
3.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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