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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一女子工地干活被锈钉扎伤,项目部却以旷工为由不赔付!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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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8 09:08: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20年6月30日,铜陵市枞阳县白柳镇旸岭村的胡女士通过巢湖“微信二维码”反映:其和丈夫自5月26日开始在庙岗乡响龙新村项目部工地工作,项目经理承诺入职后即签订劳动合同,但一直未兑现。6月5日其在工作中被锈钉扎伤,治疗费一千余元未予报销,要求项目部支付医药费及两人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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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件自信息系统转送到庙岗乡后,庙岗乡主要负责人非常重视,立即安排分管负责人与庙岗乡响龙新村项目部有关负责人取得联系,询问情况,开展调查。在掌握到胡女士投诉的基本情况属实后,庙岗乡信访办通过“访调对接”的方式,协同庙岗人民调解委员会、庙岗司法所介入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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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日上午,庙岗乡工作人员将胡女士请到响龙新村项目部会议室,在庙岗司法所所长张邦岭和信访办主任孙万成的主持下进行调解。通过面对面的耐心地倾听、细致地沟通,胡女士的情绪逐渐恢复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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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过程中,胡女士对工作人员核算出的欠薪金额没有异议,矛盾的主要焦点在于医药费的支付上。响龙新村项目部,认为胡女士在诊疗期间没有履行请销假手续,属于旷工行为,不愿意支付胡女士提出的1000元医药费。信访办、司法所工作人员从法律的角度,摆事实讲道理,进行释法明理,认为胡女士是在工作中受伤产生的医药费,响龙新村项目部有义务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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庙岗乡坚持“不争不吵不闹,合法合理合情”的原则,通过信访办、司法所工作人员反复的调解,晓之以理、明之以法,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响龙新村项目部结清所欠胡女士全部薪资并全额支付医药费,共计13550元。一起因工伤引发的信访投诉案件得到及时妥善处理,保障了群众的权益,维护了社会稳定。

来源:巢湖信访
图文:陈   洁 校审:翟   飞 终审:钱开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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