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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省防指发布汛情通告(第6号)!
其中提到,7月12日15时,长江干流汇口站水位22.29米,超警戒水位2.49米;大通站水位16.08米,超警戒水位1.68米;马鞍山站水位11.31米,超警戒水位1.31米;巢湖忠庙站水位10.99米,超警戒水位0.49米;水阳江新河庄站水位13.1米,超保证水位0.1米。预计我省长江干流水位仍将继续上涨,支流、湖泊将长时间维持高水位。
通告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毫不松懈做好长江干堤及支流、湖泊堤防巡查防守,加强水情工情综合研判,统筹、精准前置抢险力量和物资,提前转移江心洲外滩圩、低标准圩口等危险区内群众,确保人民生命安全。
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
(7月12日16时发布)
安徽省气象局和安徽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发布地质灾害黄色预警:2020年7月12日20时-7月13日20时:六安市的金寨县、霍山县、舒城县,安庆市的潜山市、岳西县、太湖县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请注意防范,并加强隐患巡查和排查,一旦发现隐患,提前避险转移。
入梅以来的六轮强降雨已致安徽省10市56个县(市、区)不同程度受灾。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救灾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全力做好洪涝地质灾害防御和应急抢险救援,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省委、省政府迅速贯彻落实,对防汛救灾工作作出部署安排,特别是对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提出具体要求。省减灾救灾办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洪涝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坚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通知指出
全省各地要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贯穿工作全过程,认真汲取因灾死亡人员事件经验教训,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责任制,坚持预防预备和应急处突相结合,有力组织抢险救灾,妥善安置受灾群众,维护好生产生活秩序,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
通知要求
通知要求,全省各地要密切关注雨情水情灾情变化,加强部门会商。要坚持专业监测和群测群防相结合,着重加强对重点部位的监测防御。要广泛运用各种媒介进行实时发布预警信息,确保第一时间把预警信息逐级逐户逐人传达到位。要深入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
通知强调
全省各地要紧盯重点流域、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要设施,加强巡查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点要建立清单,限时整改,做到隐患排查一处,防灾措施落实一处。对短时间无法整改的,要坚决果断转移危险区域群众,避免群死群伤。
通知要求
全省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应急指挥体系建设,健全灾情、险情快速反应机制,统筹好各类应急力量和应急资源,加强部门联动和区域协作,提高自然灾害处置能力。要在灾害发生后第一时间赶赴灾害现场,做好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置各项工作,突出科学施救、精准施救,切实防范次生灾害,防止造成事件扩大。
通知强调
全省各地在组织抢险人员进行现场施救时,要科学制定施救方案,落实落细应急预案,配足配齐安全防护装备,加强施救现场控制和防范。要引导抢险人员强化自身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施救意识,提高自身保护能力。对可能发生危及抢险人员安全的施救行为,要加强研判,做好防护,坚决避免发生意外情况。
来源:安徽日报 合肥在线 编辑: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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