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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删除部分不负责版主.2005.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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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12 17:47: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杉杉 45天未登陆和管理.
风云 32天未登陆和管理.
清伊 37天未登陆和管理.
峰☆之☆巅 30天未登陆和管理.
河中鱼 23天未登陆和管理.
弱不经风 45天未登陆和管理.
罗顺俊 33天未登陆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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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12 18:23:05 | 显示全部楼层

【通知】删除部分不负责版主.2005.05.12

站长,说句实话,您太宽容了。斑竹一个星期不登陆就该删了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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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5-12 18:25:23 | 显示全部楼层

【通知】删除部分不负责版主.2005.05.12

是的,巢湖人的素质有待提高,在不提高的情况下我也是没有办法中的办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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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12 18:28:19 | 显示全部楼层

【通知】删除部分不负责版主.2005.05.12

我去过一些论坛,他们的规矩可严了,不过论坛性质与这里不太一样。
但不管是哪个论坛,既然身为斑竹,就该负责点,不然干吗申请干斑竹,这种人,唉!建议给斑竹申请者一个短暂的考核期,及格了才让干,不然直接删了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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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5-12 18:34:37 | 显示全部楼层

【通知】删除部分不负责版主.2005.05.12

就是因为这个论坛局限在巢湖,巢湖就上班工作的有几个是认真干的,更别说这虚拟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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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12 18:41:29 | 显示全部楼层

【通知】删除部分不负责版主.2005.05.12

唉!!!!
是啊,随着论坛的发展壮大,相信会出现一批勤恳负责的斑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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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5-12 18:42:43 | 显示全部楼层

【通知】删除部分不负责版主.2005.05.12

那是,呵呵,感谢你的一番话,希望社区能给你带去无穷乐趣,我们会一直努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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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12 18:54:35 | 显示全部楼层

【通知】删除部分不负责版主.2005.05.12

我看jianshen3x可以干斑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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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5-12 18:59:17 | 显示全部楼层

【通知】删除部分不负责版主.2005.05.12

确实,想法一样,呵呵,可惜他不申请啊,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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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13 01:04:21 | 显示全部楼层

【通知】删除部分不负责版主.2005.05.12

我每天都在关注论坛,唯一的毛病就是不怎么喜欢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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