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闹心!巢湖一业主车子停在小区被砸,物业竟称无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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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29 09:45: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网友爆料:7月22日下午17时17分,本人私家车停在自家翡翠华庭小区的车位上,突然被仅有一墙之隔的丽景国际小区飞来的石头砸上,当收到手机上提醒车辆有异常震动时回去查看才发现右边后门已被砸坏,并出现车门油漆脱落、车门凹陷的问题。
当时本人联系了该两个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人,本人车位费和物业费按时交纳从未拖欠过,可是得到的物业公司负责人的回复让人很气愤:“我们物业只提供场地,车辆损坏与我们无关,一年停车费还不够我们修车的!”
当我找到丽景国际物业监控室要求查看该区域的监控,得到的回答是该区域的监控是坏的看不到!然后通过其它通道,虽不是很高清但还是可以看到一个老人带着十几岁的男孩正好在被砸的时间段路过该区域,并且该时间段并无其他人员,能看到这孩子在监控视频里显示到他在17:17分左右路过我的停车段路,并有停留和手臂上扬抛物的动作。
丽景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说基本查明老人和孩子的情况,但是不能透露他们的信息。介于我们应该配合物业和公安警察的工作,也拨打了报警电话,卧牛派出所民警很快赶到现场也进行备案视频监控拷贝!
我只想要一个结果,可是两家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人都在推卸责任!难道我自己的车子,停在已经交过费用的停车位里,就得不到任何的保证和安全承诺吗?翡翠华庭业主维权群请加CHBBT0565

网友提供以下图片、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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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规定】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此,小区业主的车辆在小区内被刮花,首先要找侵权人索赔,由侵权人对造成业主财产损害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其次,在未找到侵权人的情况下,要看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以及物业公司是否存在违约情形。
1.如果物业公司承担保管义务,收费的性质就是保管费,这种情况就要承担赔偿责任;
2.如果合同约定物业仅提供停车场地租赁,不承担对车辆的保管义务,收费的性质是车位费,物业对车辆被剐蹭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3.如果没有合同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则要结合其他情况来看,例如,物业是否尽到了公平、合理的注意义务。此外,还要看双方是否有过错,比如车主是否在指定的位置停车等等,来确定双方的责任划分。
(来源:巢湖微友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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