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查看: 3348|回复: 8

巢湖市中垾镇:“四查”禁止“江鲜湖鲜”上餐桌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0-8-17 14:55: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长江禁捕工作开展以来,禁捕政策得到广泛宣传,禁捕工作取得初步成果。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长江流域禁捕的决策部署,严厉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违法行为,中垾市场所联合镇食安办对辖区餐饮店大力开展停止销售“江鲜湖鲜”专项整治行动。

执法人员从四个方面开展监督检查,有效打击“江鲜湖鲜”上餐桌行为。一是查店招、名片,对“江鲜”“湖鲜”等字样的店招、名片进行清理规范,禁止相关宣传;二是查菜单,对含有“白米虾”、“银鱼”、“刀鱼”等巢湖特有鱼种的菜单进行修改及删除,禁止“湖鲜”上桌;三是查库存,深入各大饭店前厅展示柜、后厨冰柜,采取“翻箱倒柜”式排查,对银鱼、白玉、白米虾、毛草鱼、刀鱼等巢湖水域新鲜水产品,全部要求下架;四是查票据,要求做好各类水产品索证索票,禁止非法渠道购进非法捕捞渔获物的违法行为,对无法出示票据的经营户,责令整改。

同时,执法人员大力宣传张贴《严禁销售长江流域巢湖水域非法捕捞渔获物提醒告示书》,告诫广大经营户和群众做到“不捕、不卖、不买、不食”。

此次行动,出动执法人员24人次,检查餐饮店28户次,张贴《告示书》56份,清理店招、名片1户,修改、删除菜单6户,下架湖鲜产品5户,责令整改3户。下一步,将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回头看”,跟踪整改,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魏明)来源:巢湖市中垾镇人民政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小黑屋|巢湖论坛 ( 皖ICP备05005653号-1|皖公网安备 34018102340183号 )

GMT+8, 2025-4-23 09:55 , Processed in 0.145147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