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楼主: 宇宁

俞头,你好!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5-6-20 15:44:10 | 显示全部楼层

俞头,你好!

没办法啊,我从那次就不想和她继续闹下去,可她不愿意.呵呵,她对我不满,可以发短信直接说我,我不会介意的,希望此话题到这里能够终止下来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6-20 15:48:12 | 显示全部楼层

俞头,你好!

下面是引用老马于2005-06-20 15:40发表的 :
上次看见你们在那里吵
不是已经和解了吗?
怎么这次不能握手呢!
不吵架的话,这楼能建到怎么高吗?
呵呵!牺牲我一人啦!
普天之下也就我能这“大方”的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老马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5-6-20 15:49:53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老马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5-6-20 15:52:39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6-20 15:53:15 | 显示全部楼层

俞头,你好!

下面是引用老马于2005-06-20 15:49发表的 :

呵呵…………
其实做版主一点好处都没有,但是为什么有这么多的“傻瓜”要去做版主呢!
原因是他们都是“傻瓜”,但他们是可爱的,他们是无私的。
社区这么大,版块这么多,光靠那一个人来管理肯定是管不过来的。
.......
恩,说的不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6-20 15:53:47 | 显示全部楼层

俞头,你好!

我没有讲!我冤枉啦!
我真的是比窦娥还冤!
我自己就是发无聊帖的,我这样说比如呢不是等于在说自己吗?老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5-6-20 15:54:40 | 显示全部楼层

俞头,你好!

不错也真是精彩!我看你们组一个队参加辩论会一定是胜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6-20 15:56:40 | 显示全部楼层

俞头,你好!

下面是引用老马于2005-06-20 15:52发表的 :

小周MM,看来你为社区牺牲了很多奥!
表扬一下!
下次发表言论的时候,可千万不能否定你观点以外的其他观点奥!
呵呵!辩的好玩,是不是这个理。
反正都是巢湖人大方的很嘛!也不记什么仇的。
哎!我自己都被自己感动的不能自已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老马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5-6-20 16: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老马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5-6-20 16:03:29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小黑屋|巢湖论坛 ( 皖ICP备05005653号-1|皖公网安备 34018102340183号 )

GMT+8, 2024-11-13 14:37 , Processed in 0.137993 second(s), 1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