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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一市民蒸熟螃蟹发现异样,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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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巢湖市亚父市场监管所接到一起消费投诉,市民章某购买的鲜活螃蟹蒸熟后,有两只内部呈绿色,与正常蟹黄、蟹膏的颜色差异明显,经市场监管部门现场调解,商家最终同意退款,双方当场和解。

为迎接假期家庭团聚,章某在巢湖某水产摊位购买了一批鲜活螃蟹。商家承诺均为当季新鲜螃蟹。回家煮熟后,章某发现其中两只螃蟹异常,便带着购买凭证和螃蟹实物返回摊位要求退款。商家认为,螃蟹售出时均为鲜活状态,发绿可能是蟹鳃附着水藻等自然原因,并非质量问题,拒绝退款。双方争执不下,章某遂拨打消费投诉热线。

接投诉后,亚父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联系章某,详细了解购买时间、数量、蒸煮过程等情况,并赶赴涉事摊位现场核查。工作人员查看了商家在售螃蟹的存活状态,以及消费者提供的发绿螃蟹实物,对发绿部位进行初步辨别。

执法人员向章某解释,蟹黄或内脏(肝胰腺)发绿通常有两种情况:正常情况是螃蟹食用大量藻类水草,肝胰腺呈淡黄绿色。若蟹肉洁白、质地紧实、没有苦味、异味,可去掉绿色内脏,只吃蟹肉、蟹黄(卵巢部分)。不安全情况则包括水体污染、肝胰腺富集污染物,螃蟹濒死或死后蒸煮导致内脏变质,或寄生虫刺激胆汁外溢。此类内脏常呈深墨绿色、发稀、发苦、有腥臭味,不建议食用。

随即,工作人员组织双方现场调解。一方面向消费者解释螃蟹蒸后发绿的可能成因,说明部分绿色属自然因素,消除其过度担忧。另一方面向商家指出,消费者对食品外观产生合理疑虑是正常维权行为,商家应积极配合处理。经耐心沟通和释法明理,商家最终同意对两只发绿螃蟹予以退款,消费者表示满意。

巢湖市市场监管部门提醒,购买螃蟹等生鲜商品应选择正规商家,以合适价格购买,并注意留存购买凭证。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及时保留相关商品物件,并联系商家解决。


来源:合肥晚报-合新闻记者 韩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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